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我市辖区部分道路上增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测速设备,对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公告如下: 一、设置固定测速点的位置及限速值: (1)嘉陵大道出城方向(限速值70Km/h) (2)嘉陵大道入城方向(限速值70Km/h) (3)国道318老君三道拐(双向,限速值50Km/h) (4)府荆路200M(双向,限速值60Km/h) (5)国道212线1064KM+500M(双向,限速值80Km/h) 二、本公告的测速点超速违法行为查处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限速规定,安全谨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