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法院执行局无故拖我九个月不再执行
市长:
根据绵阳高新区法院(2015)绵高新民初字第672号、(2015)绵高新民保字第111号两份判决书,以及绵房他证高字第2015000461号房屋他项权书,我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罗xx、周xx位于绵阳高新区 绵兴东路xxx号房产。绵阳高新区法院承办法官袁福林,于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信息,于二0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十时结束,此次拍卖流标。至今九个月了,没有进行第二次网上公开拍卖。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我去绵阳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咨询,得知袁福林已升迁为该院刑庭庭长。执行局内勤工作人员说,执行局没有我的档案。
同天下午,我把上述判决书带到绵阳高新区法院执行局,该局内勤工作人员作了复印,并让我在复印件上留下电话号码。该名工作人员称:等领导回来,请求了领导,再通知你。
又一个过去了,绵阳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没有通知我。
请问市长:袁福林调离执行局,他有权转移他以前工作岗位上的执行档案?绵阳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懒作为、慢作为该不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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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绵阳高新区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0月19日跟帖发布高新区法院对此事的回复,内容见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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