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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仪陇特困户病死出殡,为运坟头石遭村干部强收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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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8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img (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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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仪陇县舆情中心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20日发布了仪陇县信访局关于此事的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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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1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乐兴乡松包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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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18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料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7年5月,仪陇县乐兴乡松花包村二组特困户郑上丙家再次陷入悲痛之中,郑的二孙女因家庭环境和生活压力,放农忙假时在家服毒自杀身亡。
时间倒回到2013年农历5月13日,乐兴乡松花包村二组有名的特困户、低保户郑上丙也走完了自己的短暂的人生。
熟悉郑家的村民蔡某等人介绍,郑上丙老伴去世比较早,生育的最小的女儿叫郑素清。郑家招了上门女婿(户口未迁移)后,郑素清先后生有两女一男,当时家里有六口人,总共才4间土墙房屋,而且十分破烂,郑上丙因此成为村里的第一批低保户。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郑上丙因为无钱医治病死后,郑家的人在运送墓碑石时,被村干部发现,村干部邀请了部分村民用车进行堵截,不让过路,理由是郑家还没有给村道公路集资款。按照村里制定的政策,修公路每人要集资2500元,郑家户籍上的人口为4人,按要求要交1万元。由于家里穷,这笔钱郑上丙家已经拖欠了一年多时间。
如果不给齐公路款就不能过路,为了如期办理丧事,郑家的人只得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去乡信用社贷款7000元(此贷款至今没能力偿还),再从丧葬费中抽出3000元,凑齐1万元后才得以顺利通行。
郑上丙去世后,低保名额取消,上门女婿一人在外打工,要供三个读书的学生,家里主要靠郑素清打理,日子依然过得很拮据,而7000元的贷款至今未能还上。
2017年春节后,郑素清享受农村房屋易地搬迁的惠民政策住进了新房。然而,短暂的喜悦之后,读初中的二女儿却在放农忙假时在家自杀。知情的村民透露,自杀的原因主要是家庭穷,生活压力过大。
timg (7).jpg

 楼主| 发表于 2017-9-18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编后语:
集资修路应基于自愿
(有改动,原文刊登于《人民法院报》2013年05月23日)
土地本就属于集体、国家,每个成员在其之上本身就有着一份权利。任何人对集资公路,即使没有交钱,也都有合理的通行权。
在不愿意参与的情况下,就强行剥夺其公路使用权,合理合法吗?答案是否定的。
其实,为改变村民出行难问题,国家对农村集资修路是持鼓励态度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然而,该法还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可见,这种集资属于自愿行为,村集体不得以不让使用公路、收费等借口相要挟,强迫村民缴款。即使是以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名义也不行,这将涉嫌以民主的形式,用多数人的暴力去侵犯少数人的选择权和相关利益。然而,强制村民集资修路的情况在各地屡见不鲜,像本事件中,以不让通行为要挟还算“轻”的。有些地方甚至给村民停水、停电,更有甚者,还是以“开除村民资格”相威胁。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因此,各地应该让集资修路回归到法定的自愿状态。
此外,农村公路同时也受公路法的约束,据公路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因此,任何人对集资公路,即使没有交钱,也都有合理的通行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8 21:51
这样的村委会有什么权利作威?

发表于 2017-9-18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笑了,昨晚做了个梦,笑醒了,还在精准扶贫,还没有等到好日子,基层还有活不下去的人,南充当官的咋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8 22:50
心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8 23:23
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8 23:56
全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9 07:33
现在的社会就这样我家七个人只有一个人挣钱日子过的很艰辛,这次扶贫却什么都没有,还有两个孩子读书,三个老人都需要我们抚养,没法说了?
发表于 2017-9-19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住人的话,经常开门,门上是不是应该有溜光的印记?
发表于 2017-9-1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批贼鸡骨头刮油,真的坏,别个那1万从哪找,简直比旧社会地主都做得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9 10:24
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查账,退款,把老百姓的血汉钱,退出来。

发表于 2017-9-19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政府部门应该严查这种不顾老百姓死活的村干部!还百姓一个安宁!

 楼主| 发表于 2017-9-19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在话,这个事情我了解了后感到很气愤,真不知道当地干部脑子里怎么想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9 11:37
严惩哪些村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9 11:43
公路属于村内部集资,当初要是都穷不交钱修不起路是否不下葬?以小见大,国家高速会不会因为你穷不收过路费?你不投资能当阿里巴巴股东享受分成?不知道真实性不对村干部评论,村民无钱医治等死屡见报端,是当地政府无能,还是国家在闭目养神。各种援建非洲,能不能先保障自己国民的社会福利?基础民生得不到解决,步入小康社会永远是自欺欺人。

发表于 2017-9-19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规定土地属于国家,鼓励乡村集资修路,但不能强迫村民出资出工。要是人人都不出资不出力,路修不起。你还开什么车?开飞机得了。官员情况不知虚假不予评论,如果属实应当惩办。还是那句,都不出资修路,公路修不起。他们还得回到人工肩挑背扛的原始模式。也就没这些纠纷了。我鼓励你创业,但不出资,希望你能成为第二个刘强东。

发表于 2017-9-19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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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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