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乡人民政府 关于马少斗希望能办理养老保险信件的 回 复 马少斗: 你好! 你反映希望自己能购买养老保险的事情,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调查,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2010年修建乔木路时,征收你家耕地0.098亩,根据购买失地农民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县国土部门下达到你社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指标数,结合全社失地农民人数和指标数量,你妻子韩素清已经购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故不存在未享受失地农民保险政策。 在2011年板桥老场镇重建中,按照场镇建设总体规划修建了老百姓避险通道,征用了你家土地0.378亩,并按当时国家征用土地标准2.68万元/亩支付了土地补偿金。就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这件事,你及你儿子马先中从2013年6月至今已到乡政府反映多次,乡政府按照现行政策给予解释了多次,县国土局也从政策角度给予多次解释。即: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一是要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二是要有县级国土部门办理的土地征收手续才能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该宗土地属于征用不属于征收。 在2014年12月3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县国土、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板桥乡现场办公,也给予了明确答复,修建老场镇避险通道占用你家土地属于征用不属于征收,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符合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板桥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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