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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弱水云天

[群众呼声] 小区业主集体反对修建日间照料中心 社区你凭什么这么倔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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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14:48
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是国家大力发展养老产业的大政方针,果壳居民尊老敬老,衷心拥护。但是,在果壳9栋楼下建设这个日照中心,规划不合理,选址不科学,如果一旦启用,不是关爱老人,是伤害老人,我们坚决反对!
按照民政部2010年11月颁发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第十二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场地应包括道路、停车、绿化和室外活动等场地。
请问,果壳9栋楼下日照中心的停车,绿化,室外活动在哪里?社区准备在空中再规划这些?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模分为三类,其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规定。人口老龄化水平较高的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一、二、三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可分别按老年人人均房屋建筑面积0.26㎡、0.32㎡、0.39㎡核定。
社区人口规模3―5万人的属于一类社区,北泉路社区属于一类社区,对应日照中心建筑面积应在1600平方米以上。果壳楼下这个日照中心建筑面积657.57平方米,远远低于建设标准要求,这不是敷衍了事搞摆设吗?
第十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讯等市政条件较好;
二、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请问果壳附近有医疗机构吗?日照中心老人突然发病,如何及时救治?这不是要人命吗?)
三、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对面就是皇冠湖1号建设工地,向阳桥幼儿园,建设中的小学中学 ,旁边就是果壳3号门4号门出口,这能谈得上环境安静?)
第十八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为了满足这条,就可以违规建设?在墙外悬挂电梯?)
第二十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应保证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风,充分利用天然采光,窗地比不应低于1:6
为了满足这条,就可以向一墙之隔仅仅5米的果壳9栋违规破墙开门开窗?置果壳安全于不顾?就算违规开了窗,5米旁边的34层高楼下,又何谈良好通风,天然采光?
现在这个日照中心建得不伦不类,严重浪费了国家资金,如果追责起来,果壳居民不背这口锅,也不能让不知情的上级主管部门背,谁胡作非为,欺上瞒下,谁就得负责到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18:03
这个日照是惠民工程,但是应该遵循严格的选址要求,果壳皇冠湖的主要出口,幼小初的聚集地,二车道的商业街确实不适合修日间照料

发表于 2017-9-11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选址就存在问题,周边环境有没有分析过,在这种环境和交通条件下,老年人能好过吗?大型商住用户群体,还有幼儿园、小学、初中,再来个日照中心,这安全咋个保障,隐患重重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0:14
修日照中心是好事,但是选址不对,不应该选在小区,我们果壳不是安置房,这样修起对我们小区影响好大,旁边又是幼儿园,小学也马上将要修建起来,你们应该为我们业主考虑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0:33
民政局你们只考虑完成自己的目标任务。日间照料中心是让那些老人们住在舒适的环境,空气新鲜、有绿化的地带,这些老人难道时时刻刻都关在房间不呼吸新鲜空气吗?下楼就是人多车辆多,老人们没安全保障,房间又不对流通风,试问是你愿意住在这样的环境里吗?所以果壳里的城不适合修建日照中心。应另选地址建。因我们去了,下次信访我们就不好去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1:03
坚决反对修建,选址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1:19
日照好 但是选在不合适的地方建 就不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1:23
不同意,选址严重有问题,为什么不考虑民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1:23
这里面绝对有猫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1:33
9栋外面确实不适合修日间照料中心,太糟杂不适合老年人,活动太过狭窄,人口太过密集侵占小区正常生活空间,照料中心后面偷偷开门开窗,对小区安全也造成威胁,小区基本是80,90后年轻人,每层基本都有两三个小孩子,孩子不见了到时谁能付这个责任,建立日间照料中心是好事,但选址太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1:34
后患好多也不考虑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1:34
我作为果壳里的城,甚至9栋业主,极力反对在此处修建日间照料中心!希望社区甚至民政部们的相关领导。请慎重考虑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1:40
怎么感觉都是为了完成任务一样,不考虑一下选址是否合理,周边环境是否适合老好人,一圈都在建设,对面还没有交房,交房后面临装修,至少3-5年噪音很大,如果只是为了完成任务,我觉得领导也该好好反省一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1:45
坚决反对,既然是民生工程就要有个民生工程的样子,侵犯民权来满足政绩合适吗

发表于 2017-9-11 22: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确实不适合建立日间照料中心,人口密集,路太狭窄,距离医院较远,而且没多余的地方供老人娱乐,而且果壳所有居民都反对,如果还强行修建,真是不得民心,违背了这个是的初衷,值得相关领导深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2:36
各位是不知道这个事情业主受得伤害多深,特警夜间出动,抓了40多个人,好几天了还没放出来,侵犯了人家两代人拼命买下来的家园,还抓人家去坐牢,小区小孩都在喊警察是土匪,浑然有一种身处白色恐怖统治之中的错觉。胡乱选址,强行镇压,事后小区讨论时还有人跟着录音,完了拉去谈话,那些说风凉话的人,如果事情发生在你头上,你自己感受下。我们果壳里的大部分都是80后90后,我们不懂道理吗?不懂尊爱老人吗?不懂为社会公共利益出力吗?不是的,我们也有老人,也需要日间照料的帮助,但是这不是公权力强暴民意的理由,也不是所谓“公共利益”凌驾于公民基本利益之上的理由。2万人的诉求就这么被忽视了,还是被代表了,从选址到实行,2万多人居然没人知道。民政做这些事利国利民,但是应该接地气,符合人民的真实诉求,才不会让善政变成恶政,才不会让好事变成坏事,才能让民众竖起大拇指而不是竖起中指。

发表于 2017-9-11 2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是国家大力发展养老产业的大政方针,果壳居民尊老敬老,衷心拥护。但是,在果壳9栋楼下建设这个日照中心,规划不合理,选址不科学,如果一旦启用,不是关爱老人,是伤害老人,我们坚决反对!
按照民政部2010年11月颁发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第十二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场地应包括道路、停车、绿化和室外活动等场地。
请问,果壳9栋楼下日照中心的停车,绿化,室外活动在哪里?社区准备在空中再规划这些?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模分为三类,其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规定。人口老龄化水平较高的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一、二、三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可分别按老年人人均房屋建筑面积0.26㎡、0.32㎡、0.39㎡核定。
社区人口规模3―5万人的属于一类社区,北泉路社区属于一类社区,对应日照中心建筑面积应在1600平方米以上。果壳楼下这个日照中心建筑面积657.57平方米,远远低于建设标准要求,这不是敷衍了事搞摆设吗?
第十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讯等市政条件较好;
二、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请问果壳附近有医疗机构吗?日照中心老人突然发病,如何及时救治?这不是要人命吗?)
三、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对面就是皇冠湖1号建设工地,向阳桥幼儿园,建设中的小学中学 ,旁边就是果壳3号门4号门出口,这能谈得上环境安静?)
第十八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为了满足这条,就可以违规建设?在墙外悬挂电梯?)
第二十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应保证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风,充分利用天然采光,窗地比不应低于1:6
为了满足这条,就可以向一墙之隔仅仅5米的果壳9栋违规破墙开门开窗?置果壳安全于不顾?就算违规开了窗,5米旁边的34层高楼下,又何谈良好通风,天然采光?
现在这个日照中心建得不伦不类,严重浪费了国家资金,如果追责起来,果壳居民不背这口锅,也不能让不知情的上级主管部门背,谁胡作非为,欺上瞒下,谁就得负责到底!

发表于 2017-9-11 22: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是国家大力发展养老产业的大政方针,果壳居民尊老敬老,衷心拥护。但是,在果壳9栋楼下建设这个日照中心,规划不合理,选址不科学,如果一旦启用,不是关爱老人,是伤害老人,我们坚决反对!
按照民政部2010年11月颁发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第十二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场地应包括道路、停车、绿化和室外活动等场地。
请问,果壳9栋楼下日照中心的停车,绿化,室外活动在哪里?社区准备在空中再规划这些?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模分为三类,其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规定。人口老龄化水平较高的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一、二、三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可分别按老年人人均房屋建筑面积0.26㎡、0.32㎡、0.39㎡核定。
社区人口规模3―5万人的属于一类社区,北泉路社区属于一类社区,对应日照中心建筑面积应在1600平方米以上。果壳楼下这个日照中心建筑面积657.57平方米,远远低于建设标准要求,这不是敷衍了事搞摆设吗?
第十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讯等市政条件较好;
二、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请问果壳附近有医疗机构吗?日照中心老人突然发病,如何及时救治?这不是要人命吗?)
三、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对面就是皇冠湖1号建设工地,向阳桥幼儿园,建设中的小学中学 ,旁边就是果壳3号门4号门出口,这能谈得上环境安静?)
第十八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为了满足这条,就可以违规建设?在墙外悬挂电梯?)
第二十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应保证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风,充分利用天然采光,窗地比不应低于1:6
为了满足这条,就可以向一墙之隔仅仅5米的果壳9栋违规破墙开门开窗?置果壳安全于不顾?就算违规开了窗,5米旁边的34层高楼下,又何谈良好通风,天然采光?
现在这个日照中心建得不伦不类,严重浪费了国家资金,如果追责起来,果壳居民不背这口锅,也不能让不知情的上级主管部门背,谁胡作非为,欺上瞒下,谁就得负责到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1 23:15
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是国家大力发展养老产业的大政方针,果壳居民尊老敬老,衷心拥护。但是,在果壳9栋楼下建设这个日照中心,规划不合理,选址不科学,如果一旦启用,不是关爱老人,是伤害老人,我们坚决反对!
按照民政部2010年11月颁发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第十二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场地应包括道路、停车、绿化和室外活动等场地。
请问,果壳9栋楼下日照中心的停车,绿化,室外活动在哪里?社区准备在空中再规划这些?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模分为三类,其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规定。人口老龄化水平较高的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一、二、三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可分别按老年人人均房屋建筑面积0.26㎡、0.32㎡、0.39㎡核定。
社区人口规模3―5万人的属于一类社区,北泉路社区属于一类社区,对应日照中心建筑面积应在1600平方米以上。果壳楼下这个日照中心建筑面积657.57平方米,远远低于建设标准要求,这不是敷衍了事搞摆设吗?
第十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讯等市政条件较好;
二、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请问果壳附近有医疗机构吗?日照中心老人突然发病,如何及时救治?这不是要人命吗?)
三、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对面就是皇冠湖1号建设工地,向阳桥幼儿园,建设中的小学中学 ,旁边就是果壳3号门4号门出口,这能谈得上环境安静?)
第十八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为了满足这条,就可以违规建设?在墙外悬挂电梯?)
第二十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应保证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风,充分利用天然采光,窗地比不应低于1:6
为了满足这条,就可以向一墙之隔仅仅5米的果壳9栋违规破墙开门开窗?置果壳安全于不顾?就算违规开了窗,5米旁边的34层高楼下,又何谈良好通风,天然采光?
现在这个日照中心建得不伦不类,严重浪费了国家资金,如果追责起来,果壳居民不背这口锅,也不能让不知情的上级主管部门背,谁胡作非为,欺上瞒下,谁就得负责到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2 01:13
社区用房也不能违规搭建电梯啊,完全不顾民意,也无任何配套设施,绿化,啥都没有,完全选址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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