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是国家大力发展养老产业的大政方针,果壳居民尊老敬老,衷心拥护。但是,在果壳9栋楼下建设这个日照中心,规划不合理,选址不科学,如果一旦启用,不是关爱老人,是伤害老人,我们坚决反对!
按照民政部2010年11月颁发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第十二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场地应包括道路、停车、绿化和室外活动等场地。
请问,果壳9栋楼下日照中心的停车,绿化,室外活动在哪里?社区准备在空中再规划这些?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模分为三类,其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规定。人口老龄化水平较高的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一、二、三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可分别按老年人人均房屋建筑面积0.26㎡、0.32㎡、0.39㎡核定。
社区人口规模3―5万人的属于一类社区,北泉路社区属于一类社区,对应日照中心建筑面积应在1600平方米以上。果壳楼下这个日照中心建筑面积657.57平方米,远远低于建设标准要求,这不是敷衍了事搞摆设吗?
第十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讯等市政条件较好;
二、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请问果壳附近有医疗机构吗?日照中心老人突然发病,如何及时救治?这不是要人命吗?)
三、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对面就是皇冠湖1号建设工地,向阳桥幼儿园,建设中的小学中学 ,旁边就是果壳3号门4号门出口,这能谈得上环境安静?)
第十八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为了满足这条,就可以违规建设?在墙外悬挂电梯?)
第二十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应保证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风,充分利用天然采光,窗地比不应低于1:6
为了满足这条,就可以向一墙之隔仅仅5米的果壳9栋违规破墙开门开窗?置果壳安全于不顾?就算违规开了窗,5米旁边的34层高楼下,又何谈良好通风,天然采光?
现在这个日照中心建得不伦不类,严重浪费了国家资金,如果追责起来,果壳居民不背这口锅,也不能让不知情的上级主管部门背,谁胡作非为,欺上瞒下,谁就得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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