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事前告知。在接受咨询时,将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指南事项告知当事人,让其了解社会组织登记的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 二是事中告知。在登记过程中,通过电话沟通、现场核查座谈会等形式与发起人(举办者)、拟任负责人进行沟通,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让其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三是事后告知。在发放登记证书时,同步发放《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后注意事项告知单》,告知要及时做好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等备案、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要按时参加年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要及时申请变更登记等要求。并将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民政局相关科室联系电话以及工作QQ群号告知当事人,方便今后工作上的联系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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