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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失地农民每年补偿 因为子女买车给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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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6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里原来在岳池城边上,后来往外发展,征收了我们的农田。按我们这的说法叫抬户,给的补偿却是以低保名目给的。今年低保审核,因为我买了几万块的车就给取消了,因为我和我妻子儿子的户口在父母的户头下面,审核的时候就把父母的给下了!不知道那些几套房子的为什么不取消?准确点说应该叫做最低生活保障,我在前锋那边上班,除了我一大家子老人都靠保障吃饭,希望能及时解决下这个问题@岳池县民政局。政策上的变化也得考虑实际情况吧,土地征收的补偿不应该下,当时失地的补偿给的是低保,现在取消了让老人们怎么办?

当时失地补偿给的是最低生活保障,九龙镇东湖社区的处理也有点太不考虑实情了吧,现在只要是有一定认知的人都知道房子贵还是几万块的车子贵。不知道是不是东湖社区的领导收受贿赂了?有几套房子的没车子的继续领,我们家房子就一套,因为有车就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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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7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低保的方式来解决失地问题本身都是一种错误

 楼主| 发表于 2017-8-2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dehgmnm 发表于 2017-8-17 17:56
以低保的方式来解决失地问题本身都是一种错误

低保应该说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给农村老人们保障!

发表于 2017-8-23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了解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政策就不要乱发表言论!

发表于 2017-8-30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哦,既然买得起车,你们作为子女的不应该赡养老人?政府该帮你养?你们自己在一边偷着过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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