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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州:郭家政府有权就任性“强拆”民房并“吞噬”复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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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3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开州:郭家政府有权就任性“强拆”民房并“吞噬”复垦款
中国视点网重庆7月26日讯(记者 陈翔 付涛 报道)重庆市开州区郭家镇政府在农村房屋复垦过程中,有权就任性——伪造村民退地申请书和宅基地复垦面积,以及退出宅基地附属用地等;套取拆迁户身份信息;冒充户主领取房屋复垦款。老百姓几十年辛苦建设的家园,在政府部门的权力之下“吞噬”干净。
记者接到热线电话,专程从成都赶往现场,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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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钟永仁房屋复垦后,宅基地上种的南瓜
村民辛劳一生“留下”的房屋无端被“算计”
记者从附近上年纪的村民钟永富、钟开学等村民处了解到:家住麒龙村8组的吴成珍,50多岁。1949年,她丈夫钟兴亮的父亲钟永仁,修建土木结构房屋四间,面积近200平方米;1985年8月5日,原四川省开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以户主钟永仁身份颁发《宅基地证》,注明宅基地面积为183平方米。
吴成珍介绍说:1993年,由于钟兴亮姐妹、父母、爷爷、奶奶十来口人,人多房少,居住困难,我与钟兴亮就另立户口,申请在老房屋的附近,修建砖混结构房屋四间,面积210平方米。2002年,钟兴亮因工死亡。2011年12月3日,开县国土和房屋管理局颁发房屋产权证书,权利人是吴成珍。
  新房建成后,旧房由父亲钟永仁、奶奶张朝菊、妹妹等人居住。几个妹妹先后出嫁后,其奶奶、父母的生、养、死、葬,由我和钟兴亮承担,钟永仁的财产房屋由我与钟兴亮继承。
  吴成珍说:母亲于19   年病故,父亲钟永仁于20  年病故。妹妹们均已出嫁,父亲的房屋一直是我在看管。
2011年,为了响应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政策,吴成珍将新旧两处宅基地交郭家镇政府复垦。2013年,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地票价款直拨情况登记表(农户相关使用权人)项目名称:开县郭家镇麒龙村农村建设复垦项目,验收合格证号:渝建地整字(2013)—472号,注明吴成珍新宅图斑33号,已得到429平方米地票价款补偿;旧宅图斑33号,是以“麒龙村委会”身份地票交易429平方米。村委会邱道双称:由于钟永仁旧宅与钟永贵是连体房,存在权属异议。麒龙村委会在没确认权属之前,以村委会身份地票面积429平方米补偿价款全部打入钟永贵之子钟兴伟账户上。
实际上,这都是邱道双在狡辩,我后来在国土局查出:钟永仁和钟永贵房屋复垦面积各429平方米,共计858平方米,钟永贵429平方米的补偿款领取了,我父亲429平方米却被政府领导“贪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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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吴成珍房屋复垦后,种上了玉米
数年“讨要”无门“提起上诉”法院不受理
为了澄清钟永仁、钟永贵图斑33号权属,吴成珍出示了钟永仁宅基地原件有效证件。时任村原支部书记谭本祥、村主任康丕祥,在办理钟永仁旧宅基地时,经办人书面证明,原华安村五组全体邻里关系权利人共同确认。证实了钟永仁、钟永贵的宅基地附属用地四至范围,钟永仁房屋面积210平方米,加猪圈、牛圈等附属面积共计429平方米。吴成珍要求麒龙村委会依法补偿父亲钟永仁应该得到的复垦旧宅基地的补偿。麒龙村委会叫我找郭家镇政府,郭家政府领导不作回复。按规定,吴成珍将该宗地交郭家镇政府复垦动工之前,应先付补偿价款50%,验收后补足余款,可郭家政府一分钱也没有兑现。
吴成珍认为:郭家政府、国土所、麒龙村委会没有按照物权法、国土法、合同法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不但程序违法,而且没有进入程序。郭家政府不采纳当事人合法证件,并伪造了吴成珍自愿退地申请书;伪造宅基地构筑物,规划、测设、丈量、制图、复垦面积;伪造退地农户邻里关系现场指界资料;套取农户户口、信息、账号;骗取吴成珍个人身份证;模仿吴成珍签字,盖手印,领取了我父亲钟永仁的房屋复垦款。这就是郭家镇政府的所作所为,我们后来到重庆国土部门(领导给的优盘仍保存)查出:郭家镇政府仅是在房屋复垦一项,巧立名目、强吃硬占……全镇367户村民复垦,以村委会冒名领款118户,全镇领取拆迁复垦款135068911元(老百姓只是提供线索,具体多少请领导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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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老支部书记等人证实钟永仁房屋情况
漫漫“上访路”实在让人心酸又“无奈”
针对村委会、镇政府等单位的敷衍、推脱,吴成珍于2015年3月,到开县国土局查出,钟永仁与钟永贵共计858平方米,吴成珍要求工作人员复印一份,但被拒绝。
吴成珍说:8月15日,我请来原老支部书记,以及上年纪的村民给我出了《证明材料》,证实我父亲房屋的面积、修建时间等。村委会邱隆术仍然不认可这些证明。后来,经过国土所、村委会等人去丈量,钟永贵房屋只有61平方米,加上附属面积也就100多平方米。我要求丈量我父亲的房屋,他们不给我丈量,说我家是“一户多宅”。《房产证》注明是我父亲的房屋,我与父亲分家多年,怎么会是“一户多宅”?
9月初,我又向郭家镇政府提出申请,并将父亲的《房产证》,证实房屋是我的村民证明等材料,交给尹镇长、国土所长陈芳,要求镇政府将父亲房屋复垦的《协议书》给我,但他们一直不给我!全国各地有什么地方拆迁房屋不签《协议书》的?不将《协议书》给村民的?只能说明郭家政府有很多见不得光的“东西”。所以,不敢拿出《协议书》!
自此之后,我每一周都去找了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协议书》,要补偿款,他们都不理睬。找镇党委王书记,王叫我去找邓镇长,邓说:你那个钱是那个领的,你就去告哪个!
我于是就写了《起诉状》,向开县法院起诉郭家镇党委、政府领导、国土所长、村委会领导,扣押我房屋复垦《协议书》,私吞我房屋复垦款等问题。法院不予受理。
我又去找开县纪委,仍然是“踢皮球”,没有谁愿意受理这个案子。
2016年5月,我只得到北京去上访,国家信访局回复到地方政府后,仍然没有结果。10月初,我再次到重庆上访,回复地方后,还是没有结果。
关于吴成珍的父亲房屋复垦款问题,是否能够引起镇政府重视?是否能够尽快兑现给吴成珍?记者将继续关注,做后续跟踪报道!
吴成珍 1573637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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