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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孩子”骑共享单车,如果出事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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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骑共享单车,如果出事谁担责?

昨天下午拍摄于达城中心广场。

看到“孩子”正在骑行一辆共享单车。孩子的个头,还没共享单车高。但是,孩子的骑 P70810-19085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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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技术,还是不错,围着中心广场骑行了好大几圈。

试问: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如果出事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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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这个问题,达州亮随后在网上查阅了这个问题,关于未成年骑行共享单车出事的二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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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撞了人就走?!共享单车该怎么骑,交通部终于说话了

南京晨报
交警五大队日前接到报警,称一个孩子独自骑共享单车回家,半路撞了老人,孩子吓得弃车而逃。交警五大队负责人表示,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的情况越来越多,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昨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男孩撞了人弃车而走
开豪车算什么?开航母才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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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警五大队接到报警,一男孩骑共享单车在江苏路附近与过路的老人发生碰擦,事故发生后小男孩将车锁上就离开了。经调查,小男孩只有11周岁,当天下午男孩的母亲去接孩子放学回家,因有其他事情要办,她就用自己的手机扫码租借单车,让孩子骑车回家。在骑车回家的途中,男孩撞上了正在路边行走的一对母女,先是撞到女儿,女儿反应快让开了,母亲没来得及让开被撞,但被女儿及时扶住了。据了解,被撞母亲已达90岁高龄,所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当女儿拦住男孩跟他要他家人电话时,男孩不肯给,当女儿说要报警时,男孩吓得将单车丢在路边就跑了。五大队事故民警通过共享单车公司数据平台找到扫码车辆的男孩家长。
记者观察
共享单车有优势
但问题层出不穷
去年11月开始,南京街头出现第一批共享单车,大半年时间过去,各类共享单车总量已超过20万辆。虽然相较于公共自行车的无桩停放给市民出行带来便捷,但同时带来了违规停放等问题。以停放为例,由于南京主城中心区现有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有限,在原本就存在供需矛盾的情况下,使用者骑行的自发车流流转加上运营商的大量投诉,导致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成了园区、城管、景区最头疼的问题。同时,在违规骑行上,有些家长把共享单车作为孩子的娱乐工具,不顾12岁以下禁用的提醒,违规用车。
共享单车带来新难题

损坏严重

乱停乱放

私自上锁
专家观点
规范停车需政策和市场同时用力
“共享单车现阶段的最大问题是停车,如何规范停车需要政策和市场同时用力。”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全国各地对共享单车都没有统一的管理规定,有的城市甚至规定都相互打架,所以客观上需要一个行业层面的指导意见,解决其在定位、发展方向、运营要求、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框架性问题,后续应该会出台配套的地方性细则。
看看交通部是怎么说的
管理责任主体是谁?
意见稿明确是“城市人民政府”
由于共享单车是伴随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市场新兴事物,自出现后,对于可能涉及的交通、交管、城管等部门虽然一直和相关企业沟通协商,但并没有确认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也的确无法让一个部门就管得好。针对昨天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就认为此举是否代表着交通部门今后将成为共享单车管理的主要部门。对此,顾大松认为,征求意见稿的总原则是共管共治,也就是说需要多部门合力。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已经说明了问题。
如何规范企业运营?
实行实名制,为用户买保险
征求意见稿里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和方便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运营企业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用户在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公开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用户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加强信息报送与共享,及时将运营信息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 家属索赔878万

今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一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这是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7月19日,死者父母将ofo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据原告代理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黔林介绍,3月26日中午,该男孩与同行三位伙伴(均未成年)骑ofo单车时,于当日13时37分许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相撞,致使该男孩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压,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静安区交警认为,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2017年7月初,该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定于8月24日开庭审理。7月19日,该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并调整了诉讼请求。

原告律师张黔林指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周岁,而ofo小黄车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车辆疏于看管,该自行车车辆之上也无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骑行的提示;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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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1 12:29
自行负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1 13:40
孩子不骑车就很安全吗?都被你们这些大神弄得下一代全职“奶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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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1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8-11 13:40
吃了没事做!孩子不骑车就很安全吗?都被你们这些大神弄得下一代全职“奶宝”了

什么全职 奶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1 15:40
拿着单车不放,有意思吗?滨河路那么多租车的,都是成年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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