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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 “货拉拉”涉嫌违法 公司负责人被约谈限三日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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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成都交警四分局接连挡获贴有“货拉拉”标志的面包货车,这些车辆不仅随意张贴影响行车安全的“货拉拉”标志广告语,竟还有不少车辆压根儿就不是营运车辆。针对“货拉拉”的种种乱象,今天下午,成都交警四分局、青羊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执法大队、青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羊区建交局交通执法大队、青羊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与信息化局联合约谈货拉拉公司成都分公司负责人,并责令其在三日内整改,否则将面临严重处罚。

  这些被挡获的“货拉拉”除了在后挡风玻璃、车身两侧贴“货拉拉”标语,还将原来核载为7人的非营运小型面包车后排座椅全部拆除,用于拉货。驾驶员声称,他们均在货拉拉APP上注册,审核通过后便可以在平台抢单,对于遮挡视线的标语,司机们表示平台会为其报销因张贴广告所产生的罚款。那么平台在审核时是如何通过这些非营运车?报销罚款难道是助长违法吗?

  下午5点在交警四分局见到了被约谈的货拉拉公司成都分公司负责人曾屿,货拉拉是一款货运APP,于2015年年底进入成都。司机通过APP进行注册,通过审核后便可上线接单,而接单模式则是由平台发出订单后,驾驶员自行判断是否抢单、抢哪一单。同时,曾屿也承认,在这些注册的车辆里不乏非营运车辆。“我承认我们的APP确实存在弊端,让申请者有空子可钻,加之我们的后台漏洞,以至于我们在审核车辆时出现了很大的疏漏”。曾屿表示,上个月已接到了大区的通知,让所有公司必须对车辆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所有货运车必须是电动货运车,此外也要求所有注册车辆必须是营运车。“目前系统内残存几百辆非营运车,我们接下来准备通过人工核查所有资料,争取在本月内清理掉所有非营运车辆”。

  对于助长违反道法张贴广告语一说,曾屿则表示意识到了错误,接下来将会配合进行整改。

  货拉拉公司所属车辆不仅涉嫌多条交通违法、非法营运,在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方面都存在违法问题。相关职能部门目前已责令货拉拉成都分公司在三日内对相关违法进行整改,各职能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执法。

  交通违法:

  1、依据《道法》第90条,《实施条例》第65条第10项,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处罚50元。2、依据124号令第57条,擅自改变机动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相关技术数据的,处罚500元。3、依据《道法》第90条,《实施办法》第65条第4项,124号令第56条第1款第2项,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处罚200元。对粘贴的“货拉拉”广告语,现场要求驾驶员进行清除,拉运的货物由其他车辆进行转运。

  安全管理条例:

  货拉拉成都分公司被要求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人;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对于不按照安全部门所提要求整改,将予以5万元罚款、甚至停产停业。

  企业违法行为:

  根据执法人员在货拉拉公司所查询的工商登记资格、建档情况,以及经营者在审查方面的开展情况都存在违法行为。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勒令其进行整改,3日内不能完成将予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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