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心”被拆迁公司打着“政府工程”这个牌子,逼签住户。其实“政府工程”就是个伪命题,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不存在的,错误的,违法的!政府是不能直接从事经营的,更不能介入房地产的! ____具体运作是纯粹的商业开发行为!政府只是在最初做这个地段区域各个部分的功能、功用、定位导向、区域划分、档次的规划和安排决定,具体运作是纯市场运作,商业运作。因为中国经济在世界上的定位是市场经济,所以任何个人、组织及政府都必须按市场规律市场价值规律行事,不能违反,无权违反!具体运作是规划院、设计院、开发商、建筑商、cqb等的事,具体运作、拆迁、建设与“政府”没有直接关系,而且国家规定政府和军队不能直接从事经营和房地产开发!,,,试问:如果cqb打着“政府”或“政府工程”的招牌子就可以有权给我们居住民强行压定价的话,那开发商是不是也可以打着“政府”的牌子去对建筑商强行定价说,你把我这栋楼建起来,价钱我按市场价的五折给你,因为这是政府工程,,,建筑商答应吗,干吗?! 荒大唐!!! 建筑商又也可以去对建筑设计院说,请你给我免费设计房子,因为这是政府工程,设计院答应吗干吗?!荒大唐!!!建筑商还可以去对材料商说,你这个砖五元钱一匹,但你必须二元钱一匹卖给我,因为这是政府工程,材料商干吗卖吗?!荒唐唐!!!,,,假如上面的假设成真,卖砖的只会这么说,我的砖五块钱一匹,你是政府工程还是月球工程关我砖价钱球相干,你爱买不买,,,
其实cqb那帮帮打着“政府工程”的牌子实际上是个大败笔,想懵我们老百姓不懂!打政府这个牌子就已经违法了,是在给政府抹黑,政府也懂得,所以政府根本不敢直接出面(它出面也不能也无权违背市场价值规律,比如,人家材料供货商的钢筋是100元钱一根,他不能说,我是政府的,你必须30元钱一根卖给我。这不等于是抢哦),根本不存在“政府工程”这个说法,如果严格执行法制,如果施行法治社会,从他们打“政府工程”牌子的那一天起,他们就已经失败了!!!,,,如果像他们说的那样,那政府为什么不敢出个红头文件,说:这是“政府工程”,我有权一切价格我地方政府说了算?那正好我们就拿着这个文件上报向党中央向国家投诉了!,,,那既然他们一直宣称宣传是“政府工程”,好象是有什么特权,好像是老百姓必须无条件服从,那成都市相关地方政府为什么一直不直接出面,不直接出个红头文件,而是躲在后面?!,,,
那又为什么不让我们有优先返迁的权利和权力呢?把我们原住民赶走,修建起来的房子又谁有权来住呢?:我们这个区域的居住民,拥有70,80平方米房屋产权的不在少数,若按此面积计算,按:按我们此地段目前应该的市场拆迁价(该多少?大家填空算算吧)---(减去)他们给出的拆迁价=???!!!。他们每户要吃掉我们百万元以上!!!又不让我们返迁,那他们吃掉的这么多这么巨大好多好多亿的钱又到哪里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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