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四川省巴中市罗书记你好:本人是平昌县元山镇张公六村十社用电户,在98年由巨刚修为首自发三次经电力部门允许的情况下组建高压线,变压器全套,在2016年张公电管所未经巨刚修及用电入股户的允许偷换变压器,以扩容给非投资用户在我们自建线路的变压器上对外供电,按物权法之规定強行侵犯私有产权,巨刚修已多次投诉到县电力公司,平昌县信访办及元山镇政府与元山电管所,处理无果。现在我做为十社入股用电户有几个看法,一你电管所说政府回收私有产权并国网,政府什么时侯回收并网这个知情权该不该给广大人民群众和产权人呢?请电力公司出示以巨刚修为首的产权人,给你电力公司出示的书面产权移交书为准好吗?拒不出示请问电力公司有何理由強侵,二、电力公司回收私有产权或集体产权,财产是否应该经评估公司评估以达到书面协议一致将产权移交。三,平昌电力公司回应在平昌这种強制回收并国网较多,请问这是你电力公司的理由合法吗?如今不闻不问,电力公司也强词夺理,我只希望将处理结果公开在巴中阳光问政曝光,
平昌县元山镇张公通木村十社原由巨刚修自发三次组织经乡村两级批准,自建高压线,电杆,变压器等设备。由招标公开入股谁用三相电投最多,巨刚修以投最多当时中标并安装动力电机,非投资用户可采取收搭伙费用电照明。乡,村,社三级部门不参与十几户自投自建的原因是,乡电管所,村委,生产队都没钱,但乡,村,社精神上支持自建。如今2016年电力公司在没有允许产权人巨刚修的情况下私自对非投资用户供电侵犯产权,多次上访调解无果,相关信访部门也并没回复和出示材料收据。造成无法越级上访。
关于平昌县元山镇农网改造贪污严重老百姓民愤极大,其一农网改造的旧线,变压器回收变为已有还是上交财政,其二农网改造的旧线和变压器在次利用到别的村社充当农网改造,其三以私人投资的线路和变压器強行没收而充当农网改造,以上国家农网改造这笔经费到底用到实处花了多少钱,大家心知肚明。
请罗书记在日理万机的情况下解决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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