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654|评论: 0

[法治新闻] 80、90后成诉讼离婚"主力" "黄昏离"现象增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7-14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对今年上半年离婚案件审理情况进行盘点。据统计,上半年该院审理离婚和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304起,同比增长26.25%,占到家事纠纷案件数量的八成左右。其中以80、90后为主,另外,老年人离婚现象增多。

瀚沣法律咨询 离婚律师

瀚沣法律咨询 离婚律师
  80、90后成“主力”
  今年2月,小张到法院起诉离婚,诉称他与妻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2015年6月登记结婚,几个月后生育一女,婚后经常为琐事争吵,加之妻子父母阻挠双方在一起,双方已长时间分居。妻子已将两人新房的所有门锁更换,致使他无法回家。小张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法官审理时注意到,两人结婚后一直随妻子父母居住,两代人的共同生活给夫妻感情带来了严重影响,最终导致小张在与岳父一次争吵之后离家出走。庭审过程中,妻子希望和丈夫进行和解,丈夫也表示愿意撤回起诉,但是不希望再与妻子父母一同居住。 法官表示,很多年轻人相识很短就步入婚姻殿堂,结婚生子后在遇到争执、矛盾时没有处理解决的能力,依然以各自为中心,导致矛盾不断加剧。此外,90后大多处在拼搏阶段,生育后需要父母一同居住帮助抚养孩子,也容易造成隔代间的矛盾。今年以来,诉讼离婚中80、90后人群占到六成以上,“闪婚闪离”现象增多。

瀚沣法律咨询 离婚律师

瀚沣法律咨询 离婚律师
  分手主因长期分居
  今年4月,合肥女子小英来到法院起诉离婚,称她与丈夫是网络恋爱,2008年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子,婚前她不谙世事,在丈夫的花言巧语之下匆促结婚,结婚后丈夫不务正业,并于2014年开始外出打工至今,但从未给家人提供过生活费与抚养费,更以各种理由向她要钱。小英忍无可忍,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两人相恋时都不满二十周岁,双方的婚姻确实不够成熟,婚后长达四年的分居生活也是感情破裂的主因,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庐阳法院上半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离婚理由为长期分居,其中大部分是因为一方在外打工,夫妻分居而导致离婚。本来婚前基础不牢,夫妻长期分居生活,感情就会慢慢变淡。另外,外出人员年收入与在家乡的收入反差强烈,从而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

瀚沣法律咨询 离婚律师

瀚沣法律咨询 离婚律师
  “黄昏离”现象增多
  今年1月,一起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张某与刘某都为八旬老人,两人于2005年前后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是典型的“黄昏恋”,都是再婚,各自育有子女。
  张某称,双方结婚后感情尚好,自己也不愿意离婚,但是2007年两人所在地拆迁获得一套安置房,妻子认为该房是她儿子全程办理手续并支付购置款,理应归她儿子所有。而张某认为,该安置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拆迁安置所得,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他应得的一部分。双方就此发生矛盾,张某无奈选择起诉离婚。法院考虑双方均年事已高,老两口日常生活起居可以互相照应,夫妻关系是能够改善的。因此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 据了解,从以往司法实践经验来看,六十岁以上的夫妻离婚的情况很少,但是从近年收案的离婚案件中可以发现,六十岁以上前来起诉离婚的人数呈增长态势。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是再婚重组家庭较多。起诉离婚的老人在婚前缺乏充分了解,存在“资源交换”心理,使婚姻关系建立于感情以外的因素上。一旦双方在此后的共同生活中发生矛盾,通常不易调解。此外,在这类家庭离婚案件中,夫妻再婚后大都未生育共同子女,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因此易受到各自子女的影响。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