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政府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致广元市委王菲书记的公开信—— 尊敬的广元市委王菲书记: 我叫王明轩,四川简阳市人,2010年9月,我与李品栋合资购买广元市昭化区鸿运页岩砖厂,先后为办理相关手续、两次技改和支付原厂拖欠的员工工资,耗资330余万元。之后,砖厂营运正常。 2014年8月,昭化区安监局樊副局长、能光福股长专程来我厂通知我们,称鸿运页岩砖厂已纳入行政性关闭企业名单,同年12月,昭化电视台公示我厂等十家企业关闭。12月,由昭化区安监局牵头,区国土局、经信局参加的工作组送达了昭化区政府文件,和整顿关闭公告,责令立即关闭。 工作组的告诉我们,待拆除厂房复耕,并注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后才能上报申请国家补助。我们积极响应昭化区政府的号召,于2015年4月10日前落实了以上各项要求,等待政府承诺的各项补助,以安置失业人员。 因砖厂关闭,为运出剩余的矿料,支付人工工资的运费及停产损失,与同批次未执行关闭政策而继续生产的另几家砖厂对比,当年损失利润几十万元。 2015年底,我们才从昭化区相关部门了解到,因为昭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严重失职和不作为,未按2015年指标上报,造成我们未按时领到我们该得的国家规定的补偿款。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广元市昭化区两级经信部门回复:指标移至2016年上报。我们苦苦等到2016年底,又被告知有新规定:要正在生产,未拆除、未复耕的砖厂才能上报,已拆除的砖厂不能上报…… 据2014年12月5日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的公告,昭化区鸿运页岩砖厂是在昭化区政府的要求下被迫拆除的,鸿运页岩砖厂拆除后,昭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按规定将我厂按指标上报,之后,又以“未生产、已拆除、已复耕”砖厂的不能上报为由,致鸿运页岩砖厂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偿款。 2016年4月,我们去找昭化区经信局领导,要求解决补偿的事情,昭化区经信局总工程师赵瑞江要求我们不要上访,他们研究一个月答复我们。一个月后,赵瑞江答复我们给15万左右的补偿。当时,我们认为,这15万与我们办厂的投入差距太大,当即表示不同意。最后,赵瑞江称待省上的补助下来后,再议金额。昭化区经信局局长朱大义还安慰我们说:绝不让老实人吃亏; 2016年8月,我们再次去昭化区经信局,赵瑞江就变了腔调,称经济困难,无力解决。我们再次提出我们的要求后,赵请示局长后,答应考虑,并一再嘱咐我们不要外传;2016年9月,赵瑞江答复只能15万以下;2016年10月,赵瑞江答复,没钱,只能用办公经费解决个位数;2016年11月9日,赵瑞江的回复,没钱,你想上访就上访…… 尊敬的王菲书记,我们响应政府的号召,配合相关部门按广元市政府的要求拆除砖厂。按规定,我们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昭化区政府相关部门失职未按规定上报才导致我们至今拿不到任何补偿,恳请王菲书记在百忙中,关注一下此事,还我们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广元市昭化区鸿运页岩砖厂 王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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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昭化区网信办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2月8日跟帖发布昭化区经信局对此事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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