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网友々醉生梦死々反映“危房变违建 天理何在 浓溪镇村官只手遮天”的回复
网友々醉生梦死々:
你好!
你反映的“危房变违建 天理何在 浓溪镇村官只手遮天”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作如下回复:
经核查,户主罗XX:女,65岁,汉族,家住浓溪镇红艳村5组,户籍人数四人,家庭成员有女儿、女婿及外孙女(儿子:黄X,男,户籍在贵州省,户籍人数四人,均为外地户口)。该户有建筑面积约121.6平方米一楼一底砖混结构房(图一),圈舍约28平方米,混泥土地坝约75平方米。另外,有网友提到的穿逗结构房面积约80平方米,该户用作厨房(图二)。该户罗XX曾将向广安市人民政府写的建房申请交于村上,申请改建人数为8人,红艳村支部书记许文孝指出情况不属实,应重写。 2017年4月15日,村支部书记许文孝帮罗XX写了房屋改建申请,罗XX本人未备齐资料及时按程序报批。
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4〕55号)精神,应由本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备齐资料,按程序报批。
浓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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