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四川城镇居民一户一表电价各档电量及电价如下:
第一档:1~180度,每度电价0.522 4元。第二档:181~280度,每度电价0.622 4元。第三档:281度及以上,每度电价0.822 4元
四川省政府今年出台政策,为鼓励居民多用丰水期富余水电,缓解水电“弃水”压力,四川省今年将在不改变现行阶梯电价制度的基础上,对四川电网 “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试行电能替代电价,原阶梯第二档、第三档的电价每千瓦时将分别下移0.15元、0.20元。
记者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电能替代电价将从今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执行。其中,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即阶梯第二档)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即阶梯第三档)的电价下移0.20元/千瓦时,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购丰水期富余电量的方式实施。现行居民低谷时段优惠电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等政策保持不变。
四川省现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记者查询后发现,执行电能替代电价后,阶梯第二档的用电价格将低于第一档,第三档的价格将与原第二档价格持平。在电能替代电价执行期间,一个月用电400千瓦时的家庭,每月可节省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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