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交优先发展与公共资源利用,根据停车供需状况、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将达州市城区路内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划分为两个价区。
价区划分
一价区:
通川区朝阳路职业高中学校路口--小红旗桥路口—达巴路口—通川北路铁旅宾馆路口—张家湾二马路口—二马路滩头街路口以内的区域。 达川区华蜀北路—三里坪人行天桥—京都广场—达县妇幼保健院—华夏康年酒店—省煤田地质局137队—达司驾校—陆军医院—中侨花园—仙鹤路口以内的区域。 除一价区以外的其它区域为二价区。
收费计费方式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费方式分别采用计时、按天或包月三种计费方式。加快推行电子缴费技术,对短时停车实行收费优惠,采用包月形式收取停车停放服务费的,停车场应在按天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优惠。
停车设施免收服务费范围
1、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 2、在各类停车场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车辆; 4、道路内临时占道停车夜间9点至次日上午7点; 5、入场不足15分钟的机动车辆; 6、其它依法应当免费的机动车辆。
达州城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暂定)
说明: 1、小型车:指7座(含)以下轿车、吉普车、面包车、旅行车、1吨(含)以下货车。 2、中型车:指8座至19座(含)客车,1吨以上至2吨(含)货车。 3、大型车:20座以上客车、2吨以上货车。 4、路内停车《合同》期内,仍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5、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重新计时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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