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遭“偷拆”八月祭
住房被野蛮“偷拆”已八个月了,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至今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出面承担责任。野蛮“偷拆”私人住宅更胜于暴力强拆,对于暴力强拆,有称等同强奸,其补偿天价也难改强奸本质。虽不可类比,但却似“强奸案”的私了。而“强拆队”之所以敢“暴力强拆”,除了所付代价(赔偿成本)太低,也有依仗官方默许的底气和事后的“和稀泥”式的“力促”调解。
如果说,开发商的强拆属于“非法暴力”的话,那ZF的强拆就应是“合法暴力”了。拆迁户不仅防不胜防,甚至连私有家产都无法保全。这种恶行,是对所有拆迁户的一种彻底的精神恐吓,是对社会主义法制和正义赤裸裸的挑战。面对屡发生的“暴力拆迁”、“夜半拆迁”、“见空就拆”,法律在哪?!良知在哪?!道德在哪?!公理在哪?!
刘 辉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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