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协兴镇西来村1组村民刘世光房屋被特大洪水冲垮,六七年来一直无法重建。多次向当地政府申请建房,均无任何应答,不准建房。房屋右边已经完全垮塌,左边倾斜。 房屋后面侧面也被洪水冲垮。没有垮塌的部分也是摇摇欲坠,门窗被冲走,墙壁垮塌。申请里面也说明了理由,村组都盖章说明情况属实,但仍然以我儿子有房为由拒绝。儿子当年因多次申请建房无果,为结婚建家,无奈举债购房,但人均居住面积只有10余平方米。 后来通过信访途径,希望得到合理解决。但回复结果令人失望。基本事实都歪曲了。洪水冲垮变成了暴雨侵蚀,年久失修,自然破败。我不知道你们要掩盖什么?且属于规划区,不准建房。难道规划区内的危房户就不能有住房吗?一定要等到你们拆迁安置?你们一个“等”字让我们等了至少5年,你们知道这5年我们怎么过的吗?我们已经63岁了,请问还有多少个5年可以等?我们村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都在说要开发,到现在20多年过去了,有结果吗?你不开发,我们就不建房了吗?人民就不住房了吗?后来再次信访,在强大的事实面前,终于承认反映情况属实。但也仅仅是避重就轻地回答了问题。我们信访的问题就真的只是一问一答吗?又建议申请,申请有效果吗?只是“改建”?冒着生命危险去改建,三家共墙壁处还不能拆,一拆人家的也倒了,我还要赔偿。而且倒下来难保不砸到人。就算改建了,难道又等洪水来冲垮?这里可是常年遭洪水侵袭的地方。你说是规划区,不准建房,也不采取任何安置措施。但请你们标准要一致。为什么当初遭洪水的三家中的一家却得到了妥善安置?他的条件比我家好10倍都不止,后人都有房。一墙之隔标准不一样吗?灾民和灾民之间有差别吗?我家还是离河最近,受灾最严重的,你们为什么不叫他们也在原址改建?这中间有没有受贿行为?值得深查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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