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斗争也呈现新特征。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四个重点要求,主要是强化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和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调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可以说,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成为抓住反腐败的主旋律,越往后越规范,越往后越具体,越往后越严格。
我认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要守纪律讲规矩,如果说法律是全社会的规矩,那纪律就是全党的规矩;2、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3、要弛而不息抓作风,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抓作风的核心就是抓八项规定落实、抓四风问题整治;4、要零容忍惩治腐败,坚持零容忍,也就意味着反腐败没有禁区,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例。5、实践“四种形态”,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深入落实责任清单、签字背书等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6、要持续深化“三转”,术业有专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自我革命,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运行模式,只有艰难转身才能“华丽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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