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委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干部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做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抓手,应该说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成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是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综合考虑性质情节、觉悟态度、整改实效等因素,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层层设防,时时提醒,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使得党员干部们不敢腐、不能腐以及不想腐,逐步形成了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也得到了极大提振。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恢复和发展党内政治生活本来面目、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着力构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把我们四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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