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以实践“四种形态”为中心,狠抓纪律和规矩作为基本点 中央纪委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四种形态”强调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中把纪律和规矩放在首位。这一重要观点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在实践上推动了纪律审查工作的重大转型。 首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实践中,针对有的同志责任感不强,担当意识不够,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不作为的行为,切实实践四种形态。让各级纪委执纪理念进一步转变,把纪律和规矩作为基本要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其次,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四中形态”对于广大党员日常监督中出现的“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点小纪律就不管或不追究”的现象进行了对症下药。“四种形态”要求各级纪委改变观念,从以往查办大案要案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紧紧抓住纪律和规矩不放,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第三,治标且治本。切实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调纪律和规矩,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起到治标又治本的作用。现阶段,有些干部抱着不贪不升就不畏就不干实事的态度工作,严重影响办事效率,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治理懒政干部,要切实执纪这“四种形态”,让他们真正红红脸,出出汗,在纪律和规矩面前切实作为,给人民群众干实事。 资阳市雁江区伍隍中学 郭磊磊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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