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京东全球购JD.HK平台管理总则》 第三节 违规处理,第18 条 :“违背承诺的,卖家须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
结合本案,京东卖家不仅在自己的商品页面明确标识“加拿大直邮”字样,更多次对买家承诺“加拿大直邮”,而实际根本不是“加拿大直邮”,据此,京东卖家是典型欺诈行为,应该按照消法退一赔三赔偿买家,即共支付给买家2959.88元人民币。此外,京东作为商场经营者和管理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京东对商品和商家有审查、监管的责任,从此事看,京东不但没有监管好商家,连自己制定的规则条款都不执行,甚至还反而颠倒是非黑白、包庇商家,侵犯顾客合法权益,这让消费者还如何放心在京东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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