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深入贯彻和落实;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清洁党内政治环境的净化剂。 述责述廉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及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通过开展“述责述廉”会议,让各级主要负责人把工作中承担的具体党风廉政责任以及如何抓好责任的落实公之于众,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予以回顾和总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做到“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述责述廉,压实主体责任”,不能只是一句空话,责任落实到位是关键,要定期对领导的工作进行“体检”和“会诊”,通过常态化的述责述廉工作,实现以述促管、以述促改、以述堵漏的目标,形成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同时增强监督刚性,破解“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督促领导自觉树立在监督下工作的理念,形成廉洁的生活习惯和负责的工作态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的弦。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真正把责任扛起来。牢记权责不分家,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理念,建立问责制度,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厉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要想责任落实到位,必须敢于较真。坚持严字当头,敢管敢严。各级领导人要锁定目光看责任、挖空心思干事业,投入精力抓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带领干部群众艰苦奋斗、推动工作进程。责任落实到位了,述责述廉工作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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