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贪官是为了维持自己奢侈淫靡的生活而进行贪腐敛财的,但是近些年一些“”的贪官又让这个理由看起来不那么绝对。官员为何要贪腐,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很值得重新进行思考。
如果不进行花销,那钱财就完全没有意义。“葛朗台式”的贪官们,为了隐藏自己的罪恶,不惜长期过着简朴甚至连比普通人都不如的“节约”的生活:受贿90万的原正厅级干部祁崇岳“一日三餐稀饭馒头”; 家中藏匿上亿元现金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穿衣朴素骑自行车上班”; 贪腐251万余元的吐鲁番世行办主任、地区水利局局长曹培武“从不吃肉棉布背心穿30年”。
那么他们为什么要费尽心思,不惜触犯国家法律地收敛这些对他们来说意义不大的钱财呢?
其实贪腐的源头还是在于一个欲字,满足自己的欲望,正是这些贪官们堕落的原因。有些贪官是为了满足自己无休止的物质生活需求,而那些“节俭”的贪官们,钱财的作用并不是用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而是单纯地满足自己的贪欲,他们享受的也不是极端奢侈的物质生活,而是在敛财过程中自己的贪欲得到满足的快感。无论是追求物质生活还是追求贪婪的内心得到满足,这都是放任自己欲望不断增长的后果。
欲壑难填,人如果不能正确控制自己的欲望,终将被欲望所吞噬,堕入深渊,无法自拔。作为领导干部,其受到的诱惑更多,那么如何保持自己的清正廉洁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两方面做起。一方面,是要将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没有限制的权力就如断线的风筝,随风飘摇后终将坠毁,所以严守法律法规,是面对各种诱惑最好的 护身符;另一方面,是要提升官员自身道德修养水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无欲则刚,没有了贪腐的源头,也自然不会有贪腐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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