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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五保户被养老院买社保后医院看病该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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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亲戚是五保户,1938年出生,犍为县罗城镇南阳乡农村人,现在南阳乡养老院,无儿无女,现在年事已高,老伴于2008年过世,考虑到老人无劳动能力,各方面都不便生产劳作,于是当地村委乡政府同意为老人在大概2009年办理了养老程序,进入养老院颐养天年,期间养老院为老人办理了社保养老保险,现在每月领社保工资1000左右,交生活费给养老院500左右,同时养老院把原来五保户养老通过与老人签订协议变更为寄养关系,试问:养老院这样对一个五保户老人的协议是否有效与合法?另近期老人不慎摔倒受伤,养老院不安排送医院医治而是通过老人找到老人的旁系亲戚的电话告知让亲戚送医,感觉养老院是在推卸养老院应尽的养老义务与责任,如此对待一位高龄五保老人,甚是绝对养老院的做法问题重重。
希望高人给予解答释云,先谢谢了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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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4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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