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腐必须切断源头
十八大以来,既有“老虎”落马,又有“苍蝇”被拍,“周末反腐”“节日反腐”,一大批贪官污吏落马,可谓反腐形势喜人。但与此同时,高官落马,腐败窝案,小官巨贪一系列案件却又时有发生。笔者认为打虎只是手段,要想真正的杜绝腐败的发生,必须从源头上加以遏制。作为基层人员,便从基层入手,对如何防范小官巨贪,苍蝇漫天的腐败现象,提几点个人意见:
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要逐步调整各个组织,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二、以实施“政务公开”为载体,全面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开放透明。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对公开内容进行细化,做到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支部开展活动情况、困难党员扶贫结对、新党员发展公示等内容公开,切实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乡政府的各项扶持资金、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各项资金的投放、大的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要实行“论证制、听证制和公示制”,全面向社会公开,做到事情在阳光下办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该公开不公开或未如实公开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要抓紧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准确界定大项目、大资金、大事项的标准,推行重大决策调研论证工作流程,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和信访监督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告诫提醒,督促自查自纠,责令限期改正。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制度的党组织和党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紧紧依靠人大的法律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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