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您好!我是巴中市通江县芝苞乡跳石坪村三社村民,想问问关于安全饮水问题。几年前,村上领导到村里宣传要求村里每人出资出力共同解决饮水问题。我不知道当时国家是否有出资资助我村,饮水工程全院十几户都痛快的出了钱出了力,最后工程结束了,水每户最多就打开水管看了一下水质,就再没使用。当时使用的水源还是山上院里放牛牛去饮水的地方,只是后来说不准再去那块活动。到现在,先前弄好的工程仍在废,村民自己解决饮食问题。而同期其他村处理饮水问题时就解决得不错,到现在是属于日趋完善。听闻村上干部开会在全民脱贫(当然,我不觉得我们这个社能很好的响应到国家号召,毕竟基本都靠自食其力,对这个文化素质级低又多是老弱病残成员的十多户人家来说还是有点困难的)的尾巴上,17年我们村又将有水利工程,全款具体未知。干部欲决定直接在我们的自留地区域开垦,水源是不错的。虽觉得可能饮水问题仍无法得到解决,但如果真的最后在自留地开工,土地开垦能否得到相应补偿?望此次有个可以让人满意的回复!省长大人为民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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