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的税收 年代:还是奴隶制的夏朝 名称:“贡”。 具体方法:当时税收叫做贡,是将国家的土地按官爵的大小分封给各级奴隶主贵族,让他们转分配给农民耕种,以用于“制赋”和“制禄”。 我国最早的税收制度 年代:春秋战国时代 名称:初税亩 具体方法: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须按亩缴纳土地税。初税亩的实行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话的开始。 我国最早的税收机构 年代:西周 名称:地官是管理赋税的总机构,其最高长官称为大司徒。 具体方法:大司徒主要掌握税收法规,检查所属税务人员的工作。大司徒还配备副职---小司徒,掌全国土地田亩、人口户籍以及贡赋征收。 地官之下,设有各级征收机构。这些征收机构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业赋税的征收机构,另一类是杂税的征收机关。 西周的赋税管理机构一直沿用到战国时期。不过,自周以后,随着封建国家职能的加强,行政管理事务日趋复杂,财政机构逐渐从中央机构的总理机关中分离出来,并与原来独立的税务机构合并在一起,慢慢演变为后世的民部、户部。 (消息来自渝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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