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关于
丁坝村5组村民唐善才相关情况的说明
一、 家庭基本情况
唐善才:男,汉族, 67岁,兴平镇丁坝村5组人,妻子杨秀菊,现年65岁,有子女三人(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儿子(为保护个人隐私,其他家庭成员姓名略)今年35岁,已婚,现在重庆长安汽车厂打工十几年,有一个约四五岁的女儿(据调查家人说已离婚);大女儿今年45岁,婚嫁到前锋镇,目前在前锋水泥厂上班;小女儿,婚嫁到前锋区,目前在前锋玻璃厂上班。因唐善才脑溢血导致残疾,两夫妻与儿子生活在一起生活困难,在2014年因病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 国家政策享受情况
按照国家扶贫政策对其进行了相关扶持,户籍人口三人全部纳入低保保底,本人半瘫评为二级残疾(每月领取残疾特殊生活补助60元,残疾人护理费50元,低保220元,农村养老保险金75元,共计405元/月);唐善才家属杨秀菊身体健康,在家务农,其家中种植有水稻及其它农作物,杨秀菊每月领取低保220元,农村养老保险金75月,共计295元/月;其子唐春林每月领取低保金220元。
三、扶贫措施
为帮助该户脱离贫困,镇党委政府整合各种力量进行帮扶,具体如下:2016年1月农技站对其进行技能培训;3月镇政府向其发放鸭苗30只;帮其修建入户路,对唐善才家房屋进行四改三建(2016年3月帮助其家安装自来水,维修房屋,改厕,改厨,改圈);5月镇政府向其发放鸡鸭苗各30 只,床品四件套;8月镇政府向其发放鸭苗30只;9月帮扶责任人(姓名略)给予唐善才慰问金500元;11月镇政府向其发放了鸡苗20只;12月镇政府发放到户资金(产业发展、劳务培训、水稻种植)790元;11月底便民路修建至其家院落。
四、其他问题说明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镇扶贫工作的关注及各项工作的支持。单存在一些问题:贫困户的思想工作引导不够,群众清洁文明意识不到位,还有部分工作不否完善,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同时也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关注。
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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