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在去中心医院的途中,打车时丢失了钱包一个,包内有现金、身份证、银行卡、军人保障卡等物品。 由于身份证和军人保障卡补办十分麻烦,我多方寻找无果,正在无助之时,接到江北派出所电话,通知我去认领钱包。到派出所领到钱包后包内现金分文不少,一切证件完好无损。
在派出所了解到钱包被江北客运站四十七队办公室的刘健大哥拾得,刘大哥是在打车时拾得钱包的,他看见包内有身份证、军人保障卡,于是先联系了巴中武警和消防大队都没找到我,然后将钱包交给了江北派出所。派出所经多方渠道才联系到了我。 根据派出所的电话我去刘大哥办公室道谢,并提出用现金感谢好心人,被大哥拒绝了。哥子说:”要是为了那点钱,你那钱包我肯定就不得还你了。“然后我又提出请大哥吃饭以示感谢,也被大哥婉拒。对于刘健大哥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我十分敬佩,深表感谢,并祝好人一生平安!
感谢江北客运站四十七队培养出像刘大哥这样的好职工,同时也感谢我挂失物品期间东城派出所、江北派出所各位热心警官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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