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人(谢光建,四川省.南部县.寒坡乡.寨坡场村4组)冒充装饰公司职员,在南江承接装饰工程,与客户签订合同客户支付一半定金后卷款跑人,有一部分客户虽然他有给装修,但是没有有给材料供应商支付材料款,连背篼工钱和水电工.木工.砖工.涂料工等工资都未支付,于7月消失,手机关机,被骗的材料供应商.工人.业主有20多人,涉款40余万元,我们20余人找律师打官司,律师说,最好是找公安机关,这已经涉嫌诈骗了,公安机关会受理的,我们一行人到公安机关包案,公安局接待民警一听,直接说,这不是诈骗,我们管不到,我们没辙,又去找律师咨询,律师说,这是 明显的涉嫌诈骗了,公安机关如果不受理,叫他出具一个书面的说明,我们再去公安机关,要书面的说明,接待民警态度变了,叫我们一个一个的排队询问,并记录。完事后说研究一下通知我们。
一个礼拜后,我们再次去公安局,民警告诉我们说,他们领导研究后认为此人行为不构成诈骗,公安机关无权介入,并建议我们去找劳动局,我们一行人来到劳动局,工作人员一听说“这种情况我们管不到,私人差你钱我们没有办法去执行,你们还是去公安局报案,去法院起诉”。我的天啦,我们普通老百姓,只知道遵纪守法,哪里知道怎么运用法律?!有困难了,找执行法律的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就一句话就打发了呢?我们该找谁呢?这不是诈骗,是什么行为?如果这不构成违法犯罪,谁都可以这样吗?我拜托我的警察大爷,换位思考一下,我买你的材料,不给钱,中断所有的联系方式,你会认为这是正常现象吗?你也不会报警求助,你会说警察管不到吗?
材料供应商安装材料到客户家里,没有收到材料款,工人没有收到工资,我们说去业主家拆东西,因为我们提供材料的时候,是谢光建联系的,谢光建叫安装到哪里就安装到哪里,没有跟业主直接联系,我们找不到谢光建,只能拆东西。公安局民警说“你们去拆,如果业主报警,我们就要对你们采取措施!”我也只能再叫一声我的天啦,法治社会啊,这充分体现出法治社会的优越了?!
说实在的,过激的话我还真不敢说,我不会像谢光建一样中断一切联系跑路啊,警察大爷分分钟可以找到我,我也不想语言攻击谁,只想知道谁可以告诉我,谢光建这种行为算什么?被骗的人们该找谁?或找哪个部门有用?也恳请哪个大神认识记者,能把此事曝光,公诸于众,让世人评说此种行为是什么性质?如果按照公安机关的说法,我认为这种行为不失为一个致富的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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