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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法官刘小琼故意毁灭原告证据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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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4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法官刘小琼故意毁灭原告证据该当何罪?

青羊区法院纪委监察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纪委监察室)

1:(1)2016年8月15日任凯到青羊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打印下列资料:(a)2011年省医院的录音文字详情(有录音医嘱)(b)《硫松糊药品说明书》(c)《皮肤性病学》(d)《皮肤科疾病诊疗规范教程》(e)自书病历(患者医嘱)(f)网上专家陈连官意见(g)《家庭用药必备》(h)《精编皮肤科药物手册》(i)证人证言(j)《皮肤科外用药物手册》(k)厂家说明书(l)光碟一张。(即录音医嘱)(m)照片(说明患者病情) 另多家医院的处方与收费凭据(太多无法一一列举,详见证据17),申请书等。(详见2。)

经过工作人员查询电子档案及案件卷宗原件都不能查询到。目视案卷目录中原告证据栏没有打钩,表示没有记录原稿证据。但是患者的证据清单原件有刘小琼的签字,表示刘法官是收到了患者上述证据的。同时原审判决及庭审笔录也提到患者有上述证据等。详见证据5及17又判决书(2013)青羊民初字第1484号、(2014)成民终字第4901号。

2):任凯还提交了(a)电子病历调查取证申请书(调查省医院2011815日电子病历的形成时间)(b)申请将重审医疗纠纷案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再次申请书(鉴定人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c)申请省医院出示证据申请书(要求省医院出示硫松糊可以用于患者大量渗液的急性湿疹的诊疗规范证据)(d)申请青羊法院调查身份申请书(要求法院调查省医院20111214日录音中省医院人员卢责,颜凯,奢老师的真实身份)。(e)到药监局调查取证申请书。(f)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医疗纠纷重审案庭审证据交换的申请书(只有该文在法院电子档案能查到,但是原审法院不予理睬)(g)申请将重审医疗纠纷案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再次申请书(h)原告对李淑芳医疗重审纠纷案第二次开庭的补充答辩状(i)申请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出示证据申请书。详见证据29

之前青羊法院对患者的申请事项没有做出答复是错误的。原审法院违反《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及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2016815日患者发现上述患者提交的申请书等都(除去第(2):(f)项)被原审青羊法院毁灭了。

22016822日任凯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印(2014)成民终字第4901号的案卷资料,发现正卷目录“上诉人举证材料”打印出来看就是上诉人提交的重新鉴定申请书,而上诉人患者李淑芳真正提交的证据“李淑芳重审上诉省医院证据补充清单(交成都市中级法院)李淑芳诉四川省人民医院发回重审案上诉状的补充说明却没有记录在上面。(详见证据3233

原审青羊法院法官刘小琼,程文及人民陪审员李丽萍,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臧永,梁楷,何昕故意毁灭患者提交的重要证据及申请书,造成患者败诉的严重后果。原审法官徇私舞弊,违反《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项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审法官违反《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六)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详见证据2451829)。原审法官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3)“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审法官涉嫌枉法裁判。

投诉人原告患者李淑芳的代理人任凯请求对法官严肃处理并书面回复投诉人,通信地址:成都市同德街2号5栋1单元3号。


此致

青羊区法院纪委监察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纪委监察室)


投诉人 任凯 电话13708059843


201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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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8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司法审判确实太腐败了.大批冤案得不到纠正。检察院对应该抗诉的错案.只抗诉百分之10%几,监督违法是严重失控的。

发表于 2016-9-1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楼主| 发表于 2016-9-2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青羊法院法官刘小琼等隐匿原告重要证据的投诉
青羊区法院纪委监察室:
1:任凯为了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李淑芬与四川省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案的申诉申请,之前于2016年7月26日,在青羊法院打印(2013)青羊民初字第1484号案的全卷资料,其间,任凯要求打印案件“正卷目录”清单,但是被拒绝。任凯目视“正卷目录”显示“原告提交证据”未打钩,表示法院档案中没有原告证据,也没见什么“证据卷”。回家后,发现资料不全,即缺少原告证据。于是,2016年8月15日任凯到青羊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打印(2013)青羊民初字第1484号案下列资料:(a)2011年省医院的录音文字详情(有录音医嘱)(b)《硫松糊药品说明书》(c)《皮肤性病学》(d)《皮肤科疾病诊疗规范教程》(e)自书病历(患者医嘱)(f)网上专家陈连官意见(g)《家庭用药必备》(h)《精编皮肤科药物手册》(i)证人证言(j)《皮肤科外用药物手册》(k)厂家说明书(l)光碟一张。(即录音医嘱)(m)照片(说明患者病情) 另多家医院的处方与收费凭据(太多无法一一列举,),申请书等。
1中a可以证明存在一个录音医嘱是“流水干后使用硫松糊”,该医嘱与鉴定人认定的间涂医嘱自相矛盾,鉴定意见书不能成立。e证明有长时间敷硫松糊的患者医嘱,这才是真实的,但是是错误的医嘱。(b),(c),(d),(f),(g),(h),(j),(k),(l),可以证明省医院违反《硫松糊药品说明书》 ,违反《诊疗规范》 。
2:任凯还提交了(a)电子病历调查取证申请书(调查省医院2011年8月15日电子病历的形成时间)(b)申请将重审医疗纠纷案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再次申请书(鉴定人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c)申请省医院出示证据申请书(要求省医院出示硫松糊可以用于患者大量渗液的急性湿疹的诊疗规范证据)(d)申请青羊法院调查身份申请书(要求法院调查省医院2011年12月14日录音中省医院人员卢责,颜凯,奢老师的真实身份)。(e)到药监局调查取证申请书。(f)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医疗纠纷重审案庭审证据交换的申请书(只有该文在法院电子档案能查到,但是原审法院不予理睬)(g)申请将重审医疗纠纷案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再次申请书(h)原告对李淑芳医疗重审纠纷案第二次开庭的补充答辩状(i)申请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出示证据申请书。
经过青羊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查询电子档案及案件卷宗原件都不能查询到上述原告证据及申请书。任凯再次目视案卷目录中“原告提交证据”栏没有打钩,表示没有记录原告证据。但是患者持有的的纸质证据清单原件有刘小琼的签字,表示刘法官是收到了患者上述证据的。同时原审判决及庭审笔录也提到患者有上述证据等。任凯再次要求打印案件“正卷目录”清单,但是再次被拒绝。之后,任凯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8点1分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发表了一篇网帖“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法官刘小琼故意毁灭原告证据该当何罪?”当日下午,青羊法院法官刘小琼打电话告诉任凯,案卷中有 “证据卷”,原告提交的证据都在。于是任凯于2016年8月24日下午打印了证据卷的资料,原告证据及申请书等都在。但是例外的是这次没有打印时间,而之前两次打印案件资料都记录了打印时间。其间,任凯再次要求打印案件“正卷目录”清单,但是再次被拒绝。任凯心想“正卷目录”仅仅只有一页,竟然突然有了“证据卷”。对于仅仅只有一页的“正卷目录”清单中是否有“证据卷”?无中生有?任凯心中充满疑惑,难道任凯与之前青羊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男工作人员两次为了打印全卷材料查询“正卷目录”时,头昏眼花只看到了“原告提交证据”(没有打钩)及“被告提交证据”,没有看到“证据卷”几个大字?
之前青羊法院对患者的申请事项没有做出答复是错误的。原审法院违反《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及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2中(a)可以发现省医院伪造病历的证据,但是原审法院不予理睬。(c)及(i)证明省医院及鉴定机构都没有硫松糊可以使用于患者病情的证据。(h)中原告提出鉴定人在鉴定报告中伪造杨雁在处方写了硼酸液的鉴定材料,但是原审法院不予理睬,没有调查清楚事实真相。
3:2016年8月31日上午任凯再次来到青羊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打印(2013)青羊民初字第1484号案件电子资料的正卷目录,这次成功打印了没有打印打印时间的正卷目录,但是任凯发现正卷目录中没有“原告提供证据材料”及所谓的“证据卷”,只有“被告提供证据材料”。这再次做实了刘小琼等隐匿原告重要证据的事实。
上述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非常重要,它们可以证明存在患者医嘱及自相矛盾的录音医嘱,四川省人民医院及鉴定机构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违反《诊疗规范》 ,鉴定机构没有依据胡乱鉴定及故意做虚假鉴定等。
总之,原审法官刘小琼等隐匿原告患者重要证据造成原告败诉的严重后果。
最后,上述这些事实非常蹊跷,其中发生的无中生有事件,不免让人浮想联翩,阴谋,阴谋,阴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种作假的事情绝对不是一个法官个人可以做到的,任凯现在突然发现青羊法院不给我打印“正卷目录”的原因竟然是为了方便法官作假。法院内部很可能存在一个或多个作假的集体团伙,不免让人不寒而栗。
原审青羊法院法官刘小琼,程文及人民陪审员李丽萍隐匿患者提交的重要证据,造成患者败诉的严重后果。原审法官徇私舞弊,原审法官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3)“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审法官涉嫌枉法裁判。
投诉人原告患者李淑芳的代理人任凯请求对法官严肃处理并书面回复投诉人,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德街2号5栋1单元3号。邮编:610071。



此致
青羊区法院纪委监察室

                           


投诉人              电话13708059843

2016年   月   日

 楼主| 发表于 2016-9-4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反腐联盟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加强博客运作、微博传递,相互关注加为好友,互粉、互赞、互动、相互转载那些值得我们去转载的冤案。引导我们在互联网上的网络互动,用人民的力量,形成汪洋大海,将那些胆大妄为的腐败分子,淹没在人民战争之中。
马维>网络格言:有一种力量是专门对付邪恶而存在着,那就是中国反腐联盟。

 楼主| 发表于 2016-9-5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臧永等毁灭上诉人重要证据的投诉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纪委监察室:
1:任凯为了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李淑芬与四川省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案的申诉申请,在2016年7月27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料室打印案件资料时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蹊跷事情。第一次任凯向资料室女工作人员要求打印(2014)成民终字第4901号案的开庭(调查)询问笔录及省医院的答辩状时,她在电脑“正卷目录”上看后称没有任凯所需要的资料。这使任凯非常诧异,因为任凯手中就有这些资料,只是没盖法院的章而已。于是,任凯坚持要打印“正卷目录”,想看一下究竟哪里出了问题?该女工作人员经请示后,耽搁了十几分钟时间,再次看电脑时,竟然在“正卷目录”看到了任凯要求打印的资料。但是,该工作人员还是拒绝打印“正卷目录”。对这种变戏法的无中生有,投诉人怀疑原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隐瞒事实真相及争议的关键问题?
2:2016年8月22日任凯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印(2014)成民终字第4901号的案卷资料,发现“正卷目录”中“上诉人举证材料”打印出来看就是上诉人提交的重新鉴定申请书,而上诉人患者李淑芳真正新提交的证据“李淑芳重审上诉省医院证据补充清单(交成都市中级法院)”及“李淑芳诉四川省人民医院发回重审案上诉状的补充说明”却没有记录在上面。
上述被法官毁灭的证据可以证明(1)患者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书记员费司司代法官臧永签收了该证据清单,其中有“补充说明”;(2)“补充说明”证明患者在当天门诊治疗完后,手中只有纸质的处方药品收费单据及门诊治疗的纸质收费单据(红色发票),没有手写纸质治疗申请单及纸质打印的病历,也没有纸质打印的处方笺。(3)原审判决认定患者进行了门诊治疗,就应该实际持有纸质打印的门诊病历完全错误。原审法官臧永等毁灭上诉人患者重要证据造成上诉人败诉的严重后果。
上述这些事实非常蹊跷,对于发生的无中生有事件,不免让人浮想联翩,阴谋,阴谋,阴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种作假的事情绝对不是一个法官个人可以做到的,任凯现在突然发现青羊法院多次不给我打印“正卷目录”的原因竟然是为了方便法官作假。法院内部很可能存在一个或多个作假的集体团伙,这不免让人不寒而栗。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臧永,梁楷,何昕故意毁灭上诉人患者提交的重要证据,造成患者败诉的严重后果。原审法官徇私舞弊,违反《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项“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审法官违反《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六)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原审法官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3)“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审法官涉嫌枉法裁判。
投诉人即原告上诉人患者李淑芳的代理人任凯请求对法官严肃处理并书面回复投诉人,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德街2号5栋1单元3号。邮编:610071。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纪委监察室


投诉人       任凯      手机13708059843

2016年  9 月  5 日

 楼主| 发表于 2016-9-8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防火防盗防法官

发表于 2016-9-9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查腐败,为民除害!

 楼主| 发表于 2016-9-17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们常说,法院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当法官一旦贪腐,防线失守,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就会被无情地亵渎和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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