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四川省蓬安县利溪镇花房子村四组的村民吕树林,手机号:13646150132。现就我们村的情况在这里实名写出来,望各级领导能看到了帮我们老百姓做主。像我们上任村官姜永光挪用我们队里的征地款10万,搞得我们队里的失地村民到现在也没有拿到土地赔偿金,暗地里私自卖宅基地给刘万荣。现任村官王世国,国家扶贫成了他家亲戚的扶贫了,他堂哥王世明一家四个低保,我们村的残疾人未有低保,国家扶持新农村建设,也是王世明一家父子俩各一取得一套房子,像我们村里好多平困户连房子都没有住的说你不够资格,一个村官现在成天在县城里呆着,大家说这得贪污了多少公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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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蓬安县利溪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吕树林网友:
您好!
看到您反映的情况,我们非常关切,特就您反映的几方面问题做了走访了解,考证核实,现就您的问题据实解答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现任村官王世国为其堂哥王世民一家享受4个低保待遇的问题。
经调查:王世民一家5口人,王世民患有脑溢血并已瘫痪,其家属长期患有风湿关节炎。其儿子王兴胜无文化无技术,在外打小工,其儿媳妇张仕兰在女儿出生后10个月后与家中失去联系至今渺无音信。现王兴胜女儿王秋菊现年16岁就读于蓬安中学,王兴胜既要赡养父母,又要抚养女儿,家中因病因学致贫。
实际上,经查证,仅有王世民本人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待遇,家庭其他成员未享受低保。其享受的低保是由本村党员及村民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通过的。故您反映的王世民一家享受4个低保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您反映的国家扶持新农村建设,王世明一家父子各自取得一套房子的问题。
2014年精准扶贫政策启动后,花房子村于6月20日召开该村党员及群众代表精准扶贫政策宣讲大会,会后经其本人申请,由党员及群众代表评议,被纳入贫困户。2015年国家扶贫政策进行了微调,通过“回头看”对之前纳入的贫困户进行了再次比对、再次识别,有关部门查询户口系统后知晓王世民父子实已分户,为2个户口。经过党员及群众代表再次评议,将王世民及王兴胜评为精准贫困户。
经调查,王世民家住房属砖木结构,4排3间,因年久失修已属危房,故按精准扶贫政策将其二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
三、关于您反映的村官王世国“成天在县城里待着”的问题。
经了解,王世国之前为花房子村文书,今年一月由政府任命为花房子村代村长。2013年以来,该村工作量大,任务重,白天工作两条线,要么在村上,要么在镇上开会及做软件资料。尤其是2015年下半年脱贫攻坚任务下达之后其工作量更大。故并不存在您反映的“成天在县城里待着”的情况。
四、关于您反映的花房子村“上任村官姜永光挪用我们队里的征地款10万,搞得我们队里的失地村民到现在也没有拿到土地赔偿金,暗地里私自卖宅基地给刘万荣”的问题。
经调查,2012年3月国土双挂项目在花房子村4社实施,修建5户房屋共占地3.34亩,其中占原村主任姜永光土地1.59亩,占4社陈志高土地1.75亩。占地以南大梁高速公路项目征地赔偿标准2.32万元/亩进行补偿,共计金额7.7488万元。该笔资金曾一度保存于姜永光处。由于该社南大梁高速利溪段互通占用土地赔偿款因该社群众分歧太大,资金分配方案迟迟确定不下来,故国土双挂项目占地补偿款一直没有分配。因该社群众怀疑国土双挂项目土地补偿款艺被姜永光挪用,2016年1月通过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找姜永光谈话,姜永光将其中陈志高的1.75 亩土地补偿款共计4.1万元交于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处,并出具相关手续,剩余部分在4社征地款分配方案形成后给予具体分配。故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刘万荣的房屋属于国土双挂项目占地3.34亩修建的5户之一,该土地已经进行了征地补偿,因此不存在您反映的姜永光“暗地里私自卖宅基地给刘万荣”的问题。
家乡的建设需要每个村民携手努力,希望您能够积极主动投入其中,有主见,有担当,为营造和谐幸福美丽新村做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家乡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祝工作顺利!
蓬安县利溪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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