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下午,被害人唐某及工友黄某、杨某、刘某四人在蓬安万里红商务宾馆喝茶,4点多时,唐某接交警大队通知到交警大队四楼办公室有事。随后同其工友黄某、杨某三人一同赶到蓬安县交警大队。 到办公室时,身穿“西藏卫士”统一标识的三人在等候(其中一人李某被害人认识,曾对被害人敲诈勒索)。李某以“怀疑被害人冒用其身份信息”为由,同行三人把唐某挟持至交警大队另一办公室“协商解决”,在另一办公室唐某遭到殴打并要求“赔付”钱财,唐某拒绝后遭到三人多次殴打。(被害人被没收手机并要求其间工友不得进入)。 下午6点左右,被殴打得奄奄一息的唐某被三人拖出交警大队办公室并挟持下楼拖至一出租车上,三人在车上对唐某殴打并要求交付钱财,车在蓬安街上长时间多次停留,唐某以身上没有钱向亲友借为由被允许打电话给亲属。亲属到后与其三人争执(期间此3人又召来几人,当时东城派出所附近路面有监控),被害人亲友要求报警,几人才悻悻而去,亲友带着唐某马上到派出所报警。随后伤者被亲友送入蓬安县人民医院急救,经检查,全身软组织受伤及脑振荡,胸腹部、背部、腿部、脸部、颈部等有明显伤痕。 唐某育有一女一子,皆在上学,一妻无业,上有80多岁老父,唐某是货运司机,是家庭唯一收入来源。现在唐某受伤住院,家庭顿时举步维艰。 当晚,蓬安县北城派出所到医院调查情况。因被害人陷入昏迷,叫其现场工友黄某到派出所录的材料。 第二天上午,北城派出所干警再次到医院对受害人进行笔录。 因被害人妻子要照顾伤者,儿女尚小,老人无人照料,便拜托在检查院上班的侄子(退伍军人驾驶员王某)协调处理此事,王某向单位汇报请假后到北城派出所,因为事件发生在交警大队办公室,所以是公安局督察组负责调查(当时王某被邀乘坐公安局督察组的车),王某作为被害人亲属到场配合调查,居然被恶意指为干扰司法,试问受害人亲属能否关注案情?王某是否参与了案件调查?一个司机如何干扰司法?难道公安局督察组是谁都可以干扰的吗?没掌握实情胡乱污蔑诽谤,是心虚还是转移视线?(也许两者皆有) 作为曾经的军人,我们对“西藏卫士”表示尊敬,因为他们的青春付出保护了祖国的安宁与和谐。但李某三人如此嚣张跋扈,混淆黑白,指鹿为马,颠倒是非,在执法机关内非法殴打公民,敲诈勒索,恶人先告状,你们辜负了党和国家的培养,你们枉称为“西藏卫士”,枉称为人民子弟兵。请有关部门查清事实,严惩凶手。 请问:唐某盗用你身份信息是交警队确认还是你个人猜测?如果唐某违法,执法机关不会处理?李某三人你们是何人,你们有何种权利来处置国家公民,你们置国家执法机关于何地?是谁给你们权利对被害人非法殴打,多次敲诈勒索?在建军节当天,作为退役军人的李某三人如此嚣张,以身试法,你们凭的是什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生活在“天网”下,路上有天网,办公区域有天网,出租车上有天网,老百姓心中更有天网……这么多人看着,这么多摄像头监控,事实清楚明白。警方在事发当晚已介入调查,我们期待给人民一个明明白白,我们坚信,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是非曲直一定会水落石出,不是谁在网上叫几句,吼几句,就能吼出一个道理来。 后附被害人唐某伤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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