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现将你所反映的明珠卓锦城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明珠卓锦城项目由剑阁华宇房产公司负责开发,法人代表李世平,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8.43万平方米,于2013年下半年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4月全面完工。近两年来,在经济新常态下,房地产业整体下行,剑阁华宇房产公司运行资金严重不足,项目建设中期曾多次资金断链面临停工的危险境地,后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项目才有序推进直至完工。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后,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5年10月,正是由于资金问题导致项目推进时停时建,延误了交房期限。目前项目虽已完工达到交房条件,但由于仍然拖欠施工单位部分工程款,施工单位不同意组织竣工验收,导致剑阁华宇房产公司至今未能向购房群众正式交房。因此,购房群众反映的明珠卓锦城逾期未交房情况基本属实。
针对购房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县住建局已进行了多次协调和督促,现已形成初步处理意见:一是督促开发、施工单位切实抓紧工程结算,鉴于剑阁华宇房产公司资金严重短缺的实际,拖欠的工程款由开发单位以资产担保的方式确认。二是解决工程款问题之后,按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责令五方责任主体尽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针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质量瑕疵,责令责任主体单位迅速整改达到合格条件,确保验收成功。三是验收合格后,由开发企业剑阁华宇房产公司向购房群众办理交房手续,并同步理清应缴纳的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启动产权办证工作。四是明珠卓锦城项目凡存在延期交房的购房户,可按合同约定依法按程序向县人民法院申诉请求赔偿,或直接向剑阁华宇房产公司索赔。五是剑阁华宇房产公司已面临破产危险境地,我们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一手抓好扶持企业发展工作,一手督促企业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和社会义务,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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