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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商品房延期交房的问题(剑阁县住建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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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小编:     在这里我先谢谢,当让我不知道这样的方式有没有用,但是我必须这么做,事情是这样的,我与2013年12月底在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购买了一套90平米的商品房项目名称是"龙海楠亭",挂网信息是灾后重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当时看的情况是很满意,都很不错,合同约定2014年10月底交房,现在2016年7月了还没有完工,工程自2014年8月基本处于停工状态,2015年多次照地方政府,工程有缓慢运作,但是都是拖拖拉拉的,政府说2016年3月交房,之后又停工一段时间,我们再次照政府解决,政府说2016年6月交房结果至今处于童工状态,当时找政府的时候既然有人说“我又没叫你去买这个房子“。这话老百姓听了是什么滋味啊!后楼多次找县政府,市政府都是回复的我们正在处理,我也知道,政府也有其他事情要处理,可老百姓有困难不找政府照谁去啊。如果老百姓有这个解决困难是本事还去找政府干嘛,都后来据说还有人去说一些威胁的话,这些消息不知道是真是假,也不知道是不是政府人员,

     这个项目停工的原因说是资金链断裂,我想问问,灾后重建,棚户去改造项目怎么会资金链断裂,开发商还是挂靠的一家外地公司。资质,实力难道都没有审查嘛?在四川建设信息网上看不到任何招标信息,这个项目其中的问题是不是又问题呢,是不是有腐败问题呢?老百姓不知道,无凭无据老百姓不敢随便乱说,难道就没有相关部门来管管,过问一下嘛?
     我们的诉求只想快点交房。很多人等不起了,多余的话也不想多说了,恳请小编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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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剑阁县住建于7月13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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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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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现将你所反映的商品房延期交房的问题一事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普安镇龙海楠亭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四川子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该项目一期规划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涉及74户拆迁户、配建240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已出售66套住房。2015年在完成外装工程后,由于开发业主资金断链,该项目被迫停工成为问题楼盘。为维护拆迁户、购房户合法权益,2015年9月份,县上专门成立该问题楼盘处置领导小组。经多方努力,初步确定由绵阳东圣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后期扫尾工程建设,并于2015年12月正式复工。但该公司资金严重不足,项目推进极为缓慢,没有实现预期交房目标,购房业主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二、反映问题办理情况
(一)关于该项目推进问题。经初步摸排,该项目扫尾工程约需资金700万元,绵阳东圣建设公司现仅完成100余万工程量,剩余工程确无实力垫资再行修建。对此,6月7日,县人民政府召开问题楼盘处置专题工作会议,已明确该项目参照广元模式,由县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介入,通过反担保方式实施该项目后期开发。目前,已进入债务结算处置阶段,下阶段将重新确定一家施工单位,计划年底完工实现交房。
(二)该项目资本金的问题。经核实,该项目在开发初期,扣除已投入部分资金,缴存项目资本金100万元。按照《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缴存的项目资本金将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拨付给开发企业用于该项目推进,截止目前,已拨付项目资本金80万元,另外20万元于2015年10月由重庆法院查封后划转债权人。
(三)关于该项目形成遗留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毛地”出让为该项目成为问题楼盘埋下祸根。按当时土地政策,土地出让时约定由开发业主负责拆迁工作,低门槛进入,加之拆迁还建标准普遍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开发业主资金断链后形成问题楼盘。二是开发企业外地债务较大影响了该项目开发进程。股东之一的徐刚在绵阳、江油外地债务较大,导致该项目被外地法院查封8687平方米,可售部分不能正常营销,现已无房可售,资金不能回笼推进项目收尾工作。三是在经济新常态下,受大环境的影响,银行惜贷,开发企业运转资金失调情况下就会形成问题楼盘。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该问题楼盘的处置力度,已多次专题研究,力争年底完工实现交房,切实维护好你们的合法权益。同时,问题楼盘处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请你们一并理解、关心、支持该项目的推进工作,力争早日住上新房。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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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3 11:11
对武胜法院侵权的举报
举报人 退休法官吴志平, 电话15928266813。
武胜法院违法,同时违反武胜府发(1998)114号文件、武胜房改(1999)4号文件、武胜府办发(1999)116号文件,将我的私房强行要去供卢X使用,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自2007年起,我就依法维权。起过诉(多次提起诉讼,受诉法院不予受理),也多次进京、省上访。维权十年,无任何部门出面解决我的合理诉求。求告无门!
在我维权的十年中,因媒体介入,网络曝光,武胜法院虽《回应网民》进行了说明,但该说辞不实,漏洞百出:
      武胜法院以"23户房主都退出了房改房,交出了房产证,只有吴志平一人拒绝交出”为由,来忽悠上级法院和相关部门领导。手段之恶劣!
  真实情况是:
23户房主中有4人98年前调到广安工作(李X、明X等),他们的房屋没参加98年的全产权转换,属按政策应退。另19户房主(陈XX、张XX等),因参加了武胜法院98年搞的"优惠集资建房”(该集资建房违反房改政策),按院党组规定,参加的就要退出以前获得的房改房,即按院党组的规定,这19户也属应退出房改房之列。而我吴志平既没调离武胜法院,也没参加武胜法院的"优惠集资建房”,当然不属于"退出房改房”、"交出 房产证”之列。且这23户退房,是在1999年12月31日之前,即房改中进行的,是自愿的。而武胜法院要求吴志 平交出房屋是在房改结束一年多后的2001年3月,且是强迫性的。因此,"23户自愿退房”和"吴志平被逼迫交出房屋"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我说的绝对是事实,有书面文字佐证。几年来,武胜法院一直不敢当面对质,相关部门也不愿组织听证。
   看来我的 该《举报》确实触碰到了四川官员们的灵魂,该《举报》在四川麻辣论坛《群众呼声》更是发表不了。
不好意思,只有跟帖发表,此《举报》专发多次都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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