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需求助”网友: 针对您反映“2009年在通江花园购房入住至今已经7年时间,可到现在都不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证,“通江花园”住宅楼系四川省华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共A、B、C、D四幢房,总建筑面积4.46万平方米,共437套房屋,已纳入“两证”遗留问题处理。开发企业至今未到我局申请房屋初始登记,究其原因是没有完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法律规定要件不齐,不具备申请房屋登记的条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相关手续不齐备的新建房屋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开发企业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待开发企业完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受理产权初始登记。需提交:①企业书面申请书(盖章);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盖骑缝章的总规划平面图(盖章的复印件);④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原件);⑥房屋面积测绘报告;⑦企业营业执照(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⑨经办人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⑩企业授权经办人办证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购房业主办理产权证:待开发企业完成商品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后,方可受理业主申请产权登记。需提交:①开发企业出具的办证证明原件及房屋户型图;②购房合同原件;③夫妻双方结婚证与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④门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⑤维修基金缴纳票据;⑥契税完税证明等办证资料到县政务中心(大操坝的原工人文化宫处)一楼进门左手边的房管局窗口处申请产权登记。 感谢您的关注和关心,并敬请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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