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68763483131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广安论坛上反映的问题,我局进行了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证,杨平在收费所工作期间,于2004年曾经因经济问题被判刑一年,缓期一年,保留公职。但该同志2005年至2015年先后在华蓥市高兴收费站、溪口公路养护站、天池老屋嘴公路养护站、红岩公路养护站工作期间,表现较好,遵守单位管理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 2015年10月,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公路运输管理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职工双向选择工作方案》,进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竞聘演讲及现场评分。杨平在养路段报名参加竞聘的10名职工中排名第5位,经我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任杨平为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副大队长并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举报或反映。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杨平刑期已过10多年,期间工作表现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其任职及从事执法工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杨平同志在执法大队工作期间,能带头遵守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表现良好。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严格管理,以维护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良好形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华蓥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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