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现将您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2016年1月1日起,南充市实行阶梯水价制度,根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市辖三区(城区)居民自来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南发改价格〔2015〕549号)文件规定了阶梯水价的计算方式。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第一阶梯售水量(1-15立方米/户.月,含15立方米/户.月)×第一阶梯水价(1.87+污水处理费0.72=2.59元)+第二阶梯售水量(15-25立方米/户.月,含25立方米/户.月)×第二阶梯水价(2.81+污水处理费0.72=3.53元)+第三阶梯售水量(25立方米/户.月以上)×第三阶梯水价(5.61+污水处理费0.72=6.33元)。因此,您当月消费的27吨水的计算方式为:(第一阶梯)15吨×2.59=38.85,(第二阶梯)10吨×3.53=35.3,(第三阶梯)2吨×6.33=12.66。38.85+35.3+12.66=86.81。
目前,我司推出的app服务,意在方便广大群众缴纳水费,软件尚在试运行阶段,需要根据用户的反馈,不断进行完善性升级,以达到更好的用户体验。关于用户提出app中显示详细的阶梯水价收费明细问题,我司将尽快完善此功能,更新水价信息,在更新软件以后,用户就可以查看到相关信息。广大用户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请及时与公司供水热线2256789取得联系,客服将为您解答,也可到顺庆区和平西路24号2楼营业大厅反映情况,公司将及时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理。
南充康源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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