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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巴州区发改局与有关代理机构人串通一气、同流合污(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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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4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州区发改局在巴中至玉山公路改建二程巴州段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中,与有关代理机构人串通一气、同流合污、滥用职权、胡乱作为,将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认定事项(国发2014号)设置为招标条件,严重违反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严重地扰乱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并在得知后,以没有人举报为由,仍顽固坚持错误的立场,这样的发改局还能相信承担监督责任吗?这样的发改局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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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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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反映“巴中至玉山公路改建工程巴州段招标”有关问题回复


“像花像雾”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

一、工程建设项目是项目业主负责制,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是由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项目业主审核,报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巴中至玉山公路改建工程招标文件是经招标代理机构和区交通局审核确认盖章后,报送区发改局备案。

二、关于反映“取消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问题。经查,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中,取消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认定。但是,2014年8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文件明确规定,“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三、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关键,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带来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到公路的使用效益,甚至返工重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质量工程师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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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4 14:38
发改委很搞钱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1-24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你是窑盐腌制出来的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4 15:20
在巴中没有这样的事就不正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4 15:58
明显违法,可以举报市省纪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4 20:35
你现在才哓得蛮?哪个公招不是人为操控?

发表于 2016-1-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6-1-25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反映“巴中至玉山公路改建工程巴州段招标”有关问题回复



“像花像雾”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

一、工程建设项目是项目业主负责制,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是由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项目业主审核,报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巴中至玉山公路改建工程招标文件是经招标代理机构和区交通局审核确认盖章后,报送区发改局备案。

二、关于反映“取消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问题。经查,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中,取消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认定。但是,2014年8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文件明确规定,“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三、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关键,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带来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到公路的使用效益,甚至返工重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质量工程师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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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5 13:23
照发改委这么说质量直接由修路的自己把控得了,要你们建设监管单位监管质量搞锤子,建设局就直接取消了得了嘛,,哪条法律上写了必须要这个的?

发表于 2016-1-25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o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10:06
现在的人都是起哄

发表于 2016-1-26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是推诿,打太极,顾左右而言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15:40
发改委贻笑大方,无学无术,中国上万施工企业,没有听说一个质量员就可以把巴州区质量提高,全国那么多工程招标,更没有听说这个条款在文件中明确要求,明显是舞弊

发表于 2016-1-28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发改局,国家颁发的质量员是干嘛的,你一两千万就要质量工程师。这就是所谓的为民服务的第二政府?
发表于 2016-3-23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有很多的工程问题,是有问题的啦

发表于 2016-3-29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改局的简直是神回复,按照人社部的文件说的意思是在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认定后原有资格可以继续使用,但不是必须的条件了,这不是打脸吗?

发表于 2016-4-3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现实,想想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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