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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魏伟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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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  报  信

        举报人  :邓治平,巴中市巴州区兴文人,身份证号;513028197403151235。

        被举报人:魏X,身份证号:511923197411103976, 号:18682711273(经常换号、未知还打得通不)。

举报事项:1、公车私用中,交通擘事致人伤残,无人追责。2、其所在单位用公款为其赔付交通肇事赔偿款110多万元。3、魏以赔偿车祸为由到处骗钱,至今三年未归还。

事实如下:

魏系转业军人,小学文化,于201112月一个周末下午,驾驶单位车子(车牌号为川Y00073)福特福克斯,公车私用。在巴中通往平昌方向巴州区清江路段弯道处违规强行超越大货车发生车祸,迎面撞上受伤者苟勇(为巴州区兴文镇十二村人),年龄50多岁。经交警责任事故划分认定,魏伟负全责,并全额赔付受害者,共计赔偿受害者现金170多万元,其中保险公司赔付40多万元医药费,肇事者魏伟垫付20多万元,还有110多万元由政府法制办买单。                                                                                                                                                           
        
魏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本应严格遵守单位用车的规定,不应公车私用,驾驶途中,仗势自己开的是政府法制办的车,不顾交通规则,视法律为儿戏,弯道强行超车导致交通事故致无辜百姓致残,出事后不主动承担错误向被害者及其家属道歉,还四处躲藏,推诿责任。最后赔偿款由单位买单,然后就没有后文了。巴中市的钱就是多,贫困学生读不起书,没人管,打工者过年要不到钱,政府说困难,做为巴中市老百姓(纳税人),看看政府有多困难。

魏于20135月与8月多次向我提出借款(交单位赔付受害者),后又在2015年元月、7月、11月,先后5次共计借款现金81750元,并承诺如期还款,四处帮他借钱,现还款日期已到,在我数十次找魏伟催收,他既不还钱也不见面,去他所在单位找他,他说我连巴中市人民政府大门都不准我进(保安不准),最近我千方百计找到魏伟,他却气势汹汹地吼“我没钱你想把我咋办,并威胁我再找他、一分钱都不给我,还要找人收拾我,并说在巴中他关系广,我惹不起他。《一个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凭什么本事与能力爬到巴中市人民政府机关当一名公务员》?年关将至,我们老百姓也要过一个平安的年,像魏伟这样的人渣还高高呆在市政府大楼里天天看电影不做事,拿着国家的俸禄,欺压我们百姓,请有关部门处理,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致   


                                  举报人;邓治平

                                                                                                                                                             2015 12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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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真的难,要钱的时候还钱的是爷
发表于 2016-1-1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总是心太软

 楼主| 发表于 2016-1-1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是心太软,借钱时他是龟儿,现在找他还钱,他就是大爷,看看这是啥玩意东西。出了这么大的问题,至今市纪委没有处理与结果,还天天坐在办公室看电影。

 楼主| 发表于 2016-1-2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的钱就是多,公车私用出祸了,有单位买单

发表于 2016-1-2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找雇佣军给你摆平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 21:14
巴中政府养的人渣,欺负老百姓,死一万次不足惜。

发表于 2016-1-3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咋知道政府养人渣呢。

 楼主| 发表于 2016-1-5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法制办职工魏伟就是牛,在我发第一帖后的第二天于2015年12月31日13点24分,给我打电话,第一句就骂我娘!(有录音为证)借给你现金、你是去为了赔偿伤者,现在不但还钱,又做出让全人类唾骂的举动,请巴中人民看看、全国人民看看、全世界看看(巴中市法制办的职工就是这样的?)。魏伟你还是不是人??你配做人吗???、感谢广大网友的阅读与支持,此账号与帖以后如看不到被删了,那就是被人民政府法制办职工魏伟用手中的权利找(版主)给我删除的,麻辣社区是四川省宣传部为了人民而办的,不是为个人建的。

发表于 2016-1-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市政府10楼 纪委

 楼主| 发表于 2016-1-5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Boss_vs 发表于 2016-1-5 17:31
去市政府10楼 纪委

纪委与信访局都去过了,如果此账号被封了,请网民帮我转发扩散,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6-1-5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此账号被封了,请网民帮我转发扩散,谢谢

发表于 2016-1-5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圣赐 发表于 2016-1-5 17:40
纪委与信访局都去过了,如果此账号被封了,请网民帮我转发扩散,谢谢

这个属于民事纠纷了 建议去起诉
冻结他娃的财产

 楼主| 发表于 2016-1-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Boss_vs 发表于 2016-1-5 18:47
这个属于民事纠纷了 建议去起诉
冻结他娃的财产

他什么财产都没有,2013年他被驱赶得没有地方住,现在的住房还是我帮他找租的,他的工资卡他单位不给我出依据,法院就没有办法冻结他的工资。

发表于 2016-1-6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属于民事纠纷了 建议去起诉

发表于 2016-1-6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圣赐 发表于 2016-1-6 09:40
他什么财产都没有,2013年他被驱赶得没有地方住,现在的住房还是我帮他找租的,他的工资卡他单位不给我出 ...

那就只有认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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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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