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干部………
我们是龙台镇齐建村新农村建设工程的承包人邓光银,周先泽,吴仁华,我们在城建工程中遭遇到了无法排出的困难,请领导们在百忙之中予以解决,现将具体事实及困难陈述如下:
我们三人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时任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齐建村原支部书记唐祖和,唐祖和告诉我们说他在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齐建村的新农村建设工程中中了标,他拟将该工程转让给我们,他要收二十万元的新农村转让费,我们三人经协商同意老唐祖和的要求。
2012年8月19日,我们三人与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齐建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广安市龙台镇新农村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了合同工期……附则等内容。
2012年8月13日、9月13日,村委会分别收取我们三人二十万元保安金,十万元质保金, 2012年8月20日唐祖和收取了我们三人二十万元新农村工程转让费。
2013年9月3日,我们三人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施工至2012年11月6日,由于村委会不按期拨付进度款而停工,今我们三人多次催要,村委会分多次共计拨付工程款二十二点五万元我们在停工三十七天后恢复施工至春节放假,之后由于村委会一直不能拨付工程款停工至今,再也无法恢复施工。
2013年春节后唐祖和位在组织过钱款支付一分钱的工程款,导致我们无法恢复施工, 2013年4月龙台镇政府下发文件,停了唐祖和支部书记的职位,然而,新上任的村委领导人员不组织钱款按期支付工程款,还公然不在履行《广安市龙台镇新农村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现在工厂成了半拉子工程,我们出支付了安保金三十万元,转让费二十万元外,还投入了一百多万元,村委会仅付给我们二十余万元,下欠我们三人工程款达一百多万元,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由于村委会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这使我们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我们无法继续施工,拖欠的工程款也无人给我们,致使惠民工程新农村建设,成为占地二十多亩良田的烂尾工程,我们多次到龙台政府、广安区信访局、广安市信访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寻求政府部门给予解决,然各级政府部门相互推诿,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只有以这样的方式向你们提出请求,请你们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我们,尽快予以解决。
反映入:邓光银1528490308 周先泽18728609838吴仁华1532828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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