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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巴中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巴城正在开展“三乱四随意”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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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1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有效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整治城区“三乱四随意”(乱行、乱停、乱鸣;随意调头、随意超车、随意压线、随意向车外抛物)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今年11月起至明年5月,在巴城开展“三乱四随意”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范围:“三乱”“四随意”
“三乱”,即乱行、乱停、乱鸣;“四随意”,即随意掉头、随意超车、随意压线、随意从车窗向外抛物。同时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挤占消防通道、人行(横)道、盲道、公交站等停放;货车、拖拉机、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禁止进入主城区(7:00-22:00)。
“三乱”“四随意”处罚依据及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车辆“三乱”“四随意”等违法行为实施如下处罚:
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的,处罚款50元;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款100元;
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处罚款100元,记3分;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驶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罚款100元,记2分;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主干道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罚款100元,记3分),处罚款150元;
货运机动车(含三轮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款200元;
摩托车未按规定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处罚款50元;
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处罚款30元;
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罚款30元;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款30元,没有非机动车道路段,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处罚款30元。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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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1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希望长久坚持不要搞一阵风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12-21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铁还需自身硬啊!

发表于 2015-12-21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交通治乱,应禁摩托.三轮进入主城通道行驶和乱停乱放!

发表于 2015-12-21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集中整治交通!

发表于 2015-12-2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

发表于 2015-12-21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生活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发表于 2015-12-21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点赞!希望是长期性的工作啊!

发表于 2015-12-21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支持交警部门的做法,还巴城有序的生活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21 18:24
全市人民认真配合交警,促进巴城交通永远良性循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23 07:57
希望说的能落到实处,不是形势

发表于 2015-12-24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不得向路口那些红袖套一样,检查完了就算了嘛!

发表于 2015-12-24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赞

发表于 2015-12-2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15-12-28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同样希望坚持长久。。

发表于 2015-12-28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交警是光说不练,请看看满街还是三轮

发表于 2015-12-2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协警娃儿一天又要苦了

发表于 2015-12-29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此项行动

发表于 2015-12-29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长久坚持

发表于 2015-12-30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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