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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仕雄举报我院工作人员董毅、谢军在案件审理中判决不公、收受贿赂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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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部县人民法院关于对刘仕雄举报我院工作人员董毅、谢军在案件审理中判决不公、收受贿赂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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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4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回应,赞一个!

发表于 2015-11-24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懂的。。。。

发表于 2015-11-24 18: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是十多年以前的事啊,案件经过省高判决了,早以发生法律效力了。收受贿赂要有证据哈!

发表于 2015-11-24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就是一大进步,法院做的对、支持!

发表于 2015-11-25 11: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没有告你啡谤已经不错了,他们可是专业法律工作!证据?呵呵,只有天知道!还有传统办法让他们赌咒!可以请院领导参与对质,!还有可以测谎机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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