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感谢你对我校工作的关注。现对你在“ 教育局拿凤溪学校没办法”一帖中提到的“今天娃儿回来说,评那个补助歪得很,班主任办事不公……”。引起我校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明确了按上级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范围,并向全校公开了工作程序: 1、 确定受助名额:根据上级下达的补助人数,按寄宿学生比例分配到各班。 2、 班级评定:各班召开评选会,根据学生申请,班内学生认真互评,初步拟定享受补助对 象,并在班内公示不低于2个工作日。且要求评审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及影像资料。 3、校内公示: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则该班重新评议。 4、核实上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校财务处再到各班核查,填写汇总表。 5、签领资金,存档备查。 同时学校对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 1、规范操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 2、加强监管: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变相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 行为,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设置了举报电话。 目前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已进行到班级评定阶段,学校未收到有异议的信息和举报,校长也未接到“班主任办事不公”的来访和电话,校长更没有“态度傲慢”的表现。学校拟定于11月16日至11月20日在校内公示受助名单。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新校长履职近两个半月,本着务实认真、为师生服务的态度办事,同时对学校的许多工作还在进一步了解掌握之中,若有冒犯之处,诚恳地向你致歉。 再次感谢你对凤溪小学的关心! 巴州区凤溪镇中心小学校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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