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柳林镇钟家坝村十二大队三队,户主袁秀英,女,年龄68岁,于2015年10月中旬因为土地被占用修公路涉及赔偿问题,与该队队长协商解决,据目击证人反应是因为该队领导丈量尺寸上故意减少,或存在关系户问题,不公正的处理方式,然而协商的过程中是充满无理的谩骂该村名,说该村名无理取闹,故意挑事生非,可是谩骂还不够,直至该队长,刘新福,年龄40多岁,大打出手将一个人在家里且身体虚弱的村民打倒在地,拳脚并用,踢至全身是伤,整过过程还有目击证人相劝还是无果,由于该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好,经过其他村名的劝说才住进了医院,但是这期间作为一个村的领导没有去看望过,这个不说,就连现在该村名基本痊愈出院,该队长刘新福却抵赖说没有打人,拒绝赔付全额医药费,反而还叫嚣自己受伤了,发此帖以表愤懑,天理不容,作为领导就应该随便欺负没有文化,没有背景,没有亲人在家的一个年老的农妇吗,这是中国现阶段的干部作风吗,这还是奴隶制社会吗,村名还有没有自主权利呢,作为一个领导就应该出手打人,还是年老多病的老人吗,而且打了还要找各种理由拒付责任吗?希望广大巴中的老乡们给予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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