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提出的违章处理大厅窗口人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交警支队立即组织召开了违法处理大厅业务工作会,违法处理大厅所有人员参加了会议,明确要求民(协)警接待群众必须热情,违法处理大厅民(协)警如遇询问,接待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窗口”接待遇到群众有异议的情况,应按照法律条款给予耐心的解释,不得随意推诿,坚决杜绝办事“窗口”冷、硬、横、推的现象发生。 自2013年8月26日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违法处理实行罚缴分离原则,车主和驾驶员在我支队违法处理大厅处理交通违法后,可自行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纳交通罚款,我支队在违法处理窗口专门设置了提示牌:如到银行网点缴纳交通罚款,没有任何手续费。为方便办事群众,银行在支队违法处理大厅设置了一处代收服务点,并收取适当的服务费,此项服务费与公安交警部门无关,群众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在代收服务点或银行网点缴纳罚款。 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对公安交警工作的监督支持,今后我们一定会将工作做得更好!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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