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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2008年正源镇13村地震款需要合理的解释说明( 蓬安环境保护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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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蓬安县正源镇13村村委有冒领2008年地震救灾款的嫌疑,用不是本村的人领取本村地震重建款,2008年13村村委用杨忠虎的名义造册,领取国家地震重建款,其实杨忠虎根本不是13村4社人士,前段时间政府答复为:杨忠虎是12村7社人,为五保户,无儿无女。现在问题来了为何13村村委要用13村地震重建款的名额为12村的领取地震款,而且落款为13村4社人士。当时要求各地重建,并要求拍摄照片。

     13村村委劣迹非常斑斑,其两人在职期间欺压百姓。村委还有嫌疑联合鱼塘承包者在镇政府门前殴打村民,村民身心俱严重受损。
      期间蓬安县正源镇13村2社,水库严重被承包者污染,投入大量粪便及化肥,村委不闻不问,支持其非法经营;在承包期间还多次殴打村民。鱼塘周围饮用水质量严重下降,癌症频发。
     我们特要求彻查村委是否有贪污受贿,要求公布县环保局对正源镇13村2社的水质调查报告,要求水库不再承包收归2社原有集体产权所有(1986年蓬安水利局发证于正源镇13村2社,村民现在持有原始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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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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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2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帖子是老帖子吧,好像看见正源镇已经多次回复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2 13:57
这需要
关注。

发表于 2015-10-13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贴
发表于 2015-10-14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428日,蓬安县环境监测站受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委托,对正源镇132社塘堰上方、下方井水水质进行了分析监测。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限值,该塘堰上方、下方井水水质监测项目中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均符合该标准限值要求。网友可到蓬安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查阅、复印该监测报告。联系电话:18990891090(蒲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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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5 06:57
老帖子老是出现,说明我们的村民的诉求没有得到解决,这值得县领导,镇领导的重视了,另一方面说明领导没把村民的生死当一回事,没有解决的问题应该讲出来,让大家知道,关注!也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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