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博 微信)向社会发布了《成都市2015年第三期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及乳制品监督抽检结果通报》,通报提到,此次抽检在全市发现5个火锅调味料样品中检出罂粟壳,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涉及4家餐饮单位。
15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称,在今年第三期抽检工作中,对成都市21个区(市)县内有代表性的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以及餐饮服务单位随机抽取样品3347批进行检验。
其中生产环节781批(包括乳及乳制品专项261批),流通环节1732批,餐饮环节834批(包括乳及乳制品专项141批)。涉及蔬菜、水果、生鲜畜禽肉、食用菌、水产品、调味品、饮料(含桶装水)、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冷冻饮品、蛋制品、淀粉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等产品。
抽检结果显示,在3347批样品中,不合格样品119批,其中生产环节5批、流通环节9批、餐饮环节105批,本期抽检不合格率为3.56%。
其中,火锅调味料中检出罂粟壳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样品有5个,涉及双流县老买主冷锅鱼店、武侯区朝天门火锅店、龙泉驿区龙泉街办木柴老灶火锅店、成都蜀御饮食文化有限公司等4家餐饮机构。
这4家餐饮机构均被发现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的那可汀、罂粟碱、蒂巴因、可待因、吗啡等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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